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列明的条款:
  
  1、当事双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如果由委托人办理的话,需要出具委托人的上述信息;
  
  2、合同的标的,即这栋房屋。
  
  需要包括以下所述的内容:
  
  房屋所在位置;房屋的面积,其中需要标明使用面积和分摊面积;房屋属于期房还是现房;房屋的装修情况以及维修的标准;
  
  3、房屋的付款时间以及总价格;
  
  4、房屋交房的期限。卖方需要在交房期满之前,将房屋交给买方。买方接收房屋之日起,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卖方需要给予应有的帮助;
  
  5、卖方必须保证交付房屋的时候,该项房产不存在任何的财产以及产权纠纷。卖方需要保证在交付房产的时候,房屋上面的抵押权已经清除。如果该房屋交付之后存在任何以前存在的纠纷,都需要卖方负责;
  
  6、双方应该在合同上面明确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该项条款可以促使当事人更好的履行合同上面的义务,也可以起着维权的作用,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比如应该明确规定买方如果没有按时缴纳购房款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如果不及时交付房屋,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还需要明确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7、对于房屋的保证、物业的管理以及小区存在哪些公用设施,双方需要事前进行沟通,并且罗列在合同中。
  
  当购房者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反映,以寻求解决。若相关部门解决不了,就需要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通常都为三年,一般不会延长,但是如果发生一些不可抗力的事由导致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此时时效停止计算,事由结束之后再继续计算,这样诉讼时效会长一些。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注意事项上面,那到底买卖安置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购房合同都有哪些违约金,情况有哪些?
       一、购房合同都有哪些违约金,情况有哪些? 购房合同产生违约金的情况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


·合作建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合作建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生活当中,除了团队和团队之间的合作以外,自己的企业和其他企业进行合作,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经营方式。既然是属于一种合作关系,那么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最后才能够达到双方各自所期待的目标。合作的内容可以是很多的,包括在建房的时候也可以进行合作。下面我们就为您...


·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些
      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后,因为种种原因想退房。按揭房究竟能不能退?回答是肯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


·二手房定金如何算
      二手房定金如何算1、二手房买卖中的定金罚则定金是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而在租赁合同成立之前交付相对方一定的价款以保证租赁合同能够正常履行。租赁合同如约签订后,定金的担保功能即完成,定金应当折抵房屋租赁价款或者由承租人收回;若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出租...


·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一、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


·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
      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 房屋他项权指的是在他项权利登记之后,由相关部门持有的证明。现在,国家经济飞速发展,买房买车对于绝大部分来说,已经没有太大的压力,但是,在购房时,还是会手足无措,比如要缴纳各种房税,之后还要进行查询,那么,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


·婚前有房贷如何立遗嘱?
      婚前有房贷如何立遗嘱?有贷款的人要立遗嘱就仅能对房屋中属于贷款人的份额立遗嘱,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人无权就这部分财产立遗嘱。立遗嘱的形式有: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公房转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新婚姻法当中针对房产的问题,除了普通的商品房分割作出了规定以外,如果夫妻双方居住的房子是属于公产房性质的话,离婚的时候,对公产房的分割,在新婚姻法当中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公房转成的分割问题是比较麻烦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公房转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房转承 ...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的内容有:甲乙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涉及到房屋拆迁的事实与经过;约定补偿金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和到账时间;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违约情况发生如何处理;产生争议如何解决;其他内容;落款;签字日期等内容。 二、拆迁房屋分割协...


·二手房交易陷阱多 八方法快速识别真假产权证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颜色鲜艳(深红色),字体纹理清晰醒目。假产权证则封面光滑,颜色暗淡(暗红色),封皮较软;

二看纸张。真产权证的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其识别方法类似人民币的水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