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一、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没有赔偿,因为不属于工伤,就不存在着工伤的赔偿,上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上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上班途中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应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二、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当代社会上班时间,如果摔倒的话,由于自己的原因所导致的,那么就不应当是属于工作性的伤害,也就不能认定成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也就不符合相关的工伤待遇发放的条件,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
      新的毕业季中,相信有不少高校的学生已经拿到了不少公司的录取通知。那么接下来就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就是其中很总要的一环,很多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劳动合同时尤其看重的一点,在此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包括的内容。 一、服...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签劳动合同几年?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签劳动合同几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


·昆山市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工伤受伤之后进行工伤鉴定鉴定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有许多人缺乏对工伤鉴定程序以及内容的了解,因此他们都不知道怎么进行工伤鉴定,受了工伤在第一时间就医治,同时也要去做工伤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少久。这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2017昆山市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方面的知识。 职工...


·在劳动合同还没有生效前辞职是否可以
      在劳动合同还没有生效前辞职是否可以 由于各种因素在劳动合同还没有生效前辞职有以下方法 1、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同意,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单位不同意的话,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实习期,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实习期,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过该期限...


·建筑工程的管理费是否就是挂靠费
      建筑工程的管理费是否就是挂靠费一、管理费指什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有问题,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的后果,并且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因此,在建设工程这一方面是绝不能有任何纰漏,出现一点马虎的。对于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管理,是符合这一行业的发展要求的。那么,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我们将针对它的主要内...


·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是工作中最不想遇到却又不可避免的,工伤伤的地方各有不同,可能是手、可能是腿也有可能是眼睛,就拿眼睛来说,眼睛作为人最重要的器官,如果发生工伤致残就可以要求给予一定的伤残赔付,不过,要先做过眼睛工伤鉴定根据出具的鉴定结果进行赔偿,赔偿要按照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7的标准...


·如何算年休假工资,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也就是说休年假用人单位是要支付工资的。那么,通常该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呢?而要是员工没有休年休假的话,此时又该怎么算工资?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 年休假...


·哪三种不属于工伤2023
      哪三种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经费支出确有困难的村,乡镇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村级经费主要用于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发动选民、制作票箱、印制选...


·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工作工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受伤,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在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公司是有提起工伤鉴定的责任的,若公司没有提起工伤鉴定,员工的亲属或者员工本人也是可以向鉴定委员会提起工伤鉴定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