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1、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起主要作用,自然人辅助犯罪的。如果单位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辅助其行为的自然人也不能构成犯罪。如果单位构成犯罪,则按照单位行贿罪定罪,起辅助作用的自然人按照单位行贿罪的从犯处理。2、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自然人起主要作用,单位起辅助作用的。如果自然人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对自然人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远远高于自然人行贿犯罪的起刑点数额,此种情况下,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肯定没有到,不可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同时从公平合理的角度也不宜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如果自然人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按照行贿罪定罪处罚,对起辅助作用的单位按照行贿罪的从犯处理。当然,对单位的行贿处罚,还须注意对单位的处罚原则,即对单位可以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判处自由刑。3、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与自然人的作用难分主次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解决其定罪问题。如果自然人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而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远远高于自然人行贿犯罪的起刑点数额,此种情况下,按照该原则对自然人和单位都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自然人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按照行贿罪定罪处罚,对起辅助作用的单位按照行贿罪的从犯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单位与他人进行共同犯罪那么在处罚的上面就会分主犯和从犯的,这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但如果行贿的数额没有达到我国规定的起刑点,那么双方都不会构成犯罪;而构成犯罪的双方同样也都会受到处罚。
  
  
  


·贩卖毒品多少克是死刑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能会判死刑。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犯罪分子之前被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
      犯罪分子之前被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相关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


·开设赌场罪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开设赌场是我国刑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法律。但现实中,往往存在一些人仍打着棋牌室、娱乐室的幌子暗地里从事聚众赌博的违法行为,以此营利。下面我们就给您普及开设赌场罪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知识,方便您了解。 一、刑法中关于开设赌场罪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造成严重后果会怎样
      我国针对一些化学有毒物品,在保存过程当中有着严格的要求。不管是使用和运输,都会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检查。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针对一些危险物质,通常普通人是没有办法私自使用的,因为一旦将这些危险物品进行泄漏或者是被犯罪分子利用以后,将会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可能我国普通公民对于洗钱这种刑事犯罪案件的了解是非常的模糊的,其实这主要也是因为,洗钱的这种犯罪行为是发生在一些特定的刑事犯罪案件当中的。如果我国普通公民想要了解一下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的话,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在以下的文章当中,一起来认识一下关于洗钱的相关规定。 ...


·在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在各国刑事司法实践的主流当中都包括对单位犯罪进行处罚,可是单纯的针对单位犯罪的这一领域来说,将单位犯罪又分为纯正的单位犯罪跟不纯正单位犯罪这两种,当中主要是根据法人资格,具体的犯罪情节等这些因素来考量的。单位犯罪的复杂课题我们暂且不研究,今天给您普及的法律常识主要是在我国单位犯罪...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一、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首先,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维持正常生活。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


·间接故意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间接故意对量刑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中的“故意”,有以下解释: (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


·贿赂别人犯罪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如果是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非国家人员近亲属,非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


·刑法规定贩卖毒品如何量刑
      一、刑法贩卖毒品如何量刑 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