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结婚两个月女方拿着彩礼钱跑了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结婚两个月女方拿着彩礼钱跑了怎么办?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属于诈骗行为是可以拿回彩礼的。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男方要求拿回彩礼的,符合以下情形,法院应该予以支持:1、女方在结婚前收取了男方的彩礼,但是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一起共同生活,且以离婚为条件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礼;3、男方婚前为了筹集彩礼,若离婚后男方会出现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何去认定生活困难呢?就是男方依靠自己的个人财产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已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另外,即使男方出现生活困难但出现下面几种情形,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1)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2)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因生育子女而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家庭,如果解除这种“婚姻”关系,会给女方造成伤害,因此这种情况下,彩礼并不退还给男方;(3)所接受的彩礼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产、生活需要并实际支出。二、彩礼是怎么退的呢?一般情况下,彩礼是否退还,是以男女双方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当全部返还彩礼,但也有出现减少彩礼出现的情形: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那么返还彩礼的金额可根据过错程度、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具体原因,双方可以相互协商,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男女双方可以根据具体的原因协商退还的数额。3、如果是因为男方的原因导致解除同居关系的,以及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或者出现流产的,退还的彩礼数额可以相对于前面两种情况的程度下再减少。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彩礼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婚姻情况而定,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可以退回彩礼的条件,只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退回彩礼,涉及到女方利用婚姻来进行诈骗行为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夫妻首先会进行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才会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一方经济比较困难,而另一方则相对宽裕一些,此时经济困难的一方离婚之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一、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离婚后,一...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 1、可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


·婚姻法规定分居时间是多久
      我国《婚姻法》中对夫妻分居离婚的时间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只有在满足了法定的分居离婚条件后,夫妻才能以分居离婚的方式来离婚。那么婚姻法规定分居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法规定分居时间是多久 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已满两年活两年以上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在当前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虽然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层面上的差别是非常大的,不过至今还有许多人分不清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之间的区别,在一些必要的时候如果区分不开的话,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影响。那具体来说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是什么呢? 国家赔偿与国...


·一、已经离婚共同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已经离婚共同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


·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办小孩抚养费该如何争取一般来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婚姻法》...


·妻子出轨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出轨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一、妻子出轨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


·恋爱期间的赠与认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该部分赠与一旦将财物交付...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需要对方的同意;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 [4] 附随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


·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会终止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就是原本的夫妻二人不再具有婚姻关系。现实中,因为一些情况的出现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的终止,从而产生一系列的后果。那您知道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会终止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婚姻终止只能因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离婚。 ...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不仅包括具有重要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经济价值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