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一般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那么,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应该怎么撰写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 ?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终止劳动关系:即导致或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法定终止合同条件和约定终止条件两种:
  
  1、合同到期;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4、劳动者退休、退职;
  
  5、劳动者死亡劳动者或者补法院宣告死亡。
  
  解除劳动是指劳动合同在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退员工的依据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依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
  
  (2) 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辞退职工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坚持的原则:
  
  (1)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2)企业辞退违纪职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
  
  综上所述,在撰写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首先我们要标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和解除的原因的信息,另外,我国的法律规定,在进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不能无故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童工工伤谁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童工工伤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童工工伤由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


·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职工发生了工伤事故,在进行工伤认定并被认定为工伤后,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而对于因工伤而不幸身亡的员工,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工伤死亡赔偿金。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计算?详细内容我们为您在下文中进行分析。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计算 工伤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伤...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法定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随时可以走吗?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随时可以走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的;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


·什么是劳动关系存续期
      各位知道什么是劳动关系存续期吗?我们的理解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到劳动关系终止之前,都叫做劳动关系存续期。那么这样的理解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存续期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双方有签订劳动...


·一、职工工伤单位如何开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一、职工工伤单位如何开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职工工伤单位如何开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


·工资条丢了该怎么办
      工资条丢失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解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原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于需要工资条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业务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大的工资条丢了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工资条丢失有以下解决办法:1、...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试用期个人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进行期之后,不可立即走人。需根据有关规定,提前30日内提交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上交。否则,劳动者因个人情况提出指令的,就会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要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费...


·事业单位工伤工资待遇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工伤工资待遇标准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都是公务员出身,每年都有上千上万人在公务员考试中奋力一搏,但录取的人寥寥无几。我们只知道在事业单位工作是铁饭碗,但是,我们真的了解事业单位吗?关于事业单位工伤工资待遇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包括哪些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