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是多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是多长 一、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是多长
  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追究房产公司逾期交房之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从约定的交房之日起算,这也是大多数人的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持续侵权行为之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终了计算的规定,并不适用买房人追究房产公司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起算。前者应以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起算点,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并不是说一旦超过2年时间,买受人就一概丧失了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而是应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按合同总价款固定比例支付买受人违约金”。那么从债权的角度分析,此时的违约金是一个可以确定的数额,属于一时性债权,应当从约定的交房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二) 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需向购房人支付房款总价固定比例的违约金”。此时的违约金属于一种继续性债权,它是按日计算并支付的,即违约一日就有第一日的违约金,违约二日便有第二日的违约金,每日单独发生的违约金从债法的角度讲叫个别性债权,因此每日发生的个别违约金债权应当单独计算诉讼时效。
   二、我国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1、一般诉讼时效,即《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在我国,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殊诉讼时效,根据上述《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除该条规定的2年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法律另有规定诉讼时效不是2年的则被认为特殊诉讼时效。如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另有环保法规定环境污染诉讼时效为三年等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行为追究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我国没有特殊的法律规定,因此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即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商品房的合同是需要双方达成协议之后签订的合同。相当于两方对于商品房的规定。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更加规范了商品房的出售。而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也在相关的规定中。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什么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买房安家不是易事。很多人在多年打拼后,好不容易购得一处限价房,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又想要将限价房进行出售,这个时候需要符合北京两限房出售条件才能进行交易。关于北京两限房的相关问题,我们做了一下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两限...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说我国公民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暂行...


·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违约金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违约现象,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办理房产证、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等,因此房屋买卖双方事先约定违约金很有必要。那么,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


·一、私房动迁遗产继承份额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私房动迁遗产继承份额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


·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
      一房二卖,是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对于购房者而言,一房二卖严重影响房屋产权顺利过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呢?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动产买卖合同均有效的...


·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什么是购房民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诉讼时效的...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办理房屋过户可通过以下方式: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来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把房产证要回来办理过户手续。2.办理预告登记过户。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3.预告登...


·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一、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一、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要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首先,要写放弃继承书,要写清楚放弃继承的遗产部分以及表达您的自愿放弃的意思表示。之后,向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且要携带好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放弃的遗产清单。办理...


·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
      有的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认为自己支付了房款,而对方也将房屋进行了实际交付的,那么交易就算完成了。这样的思维在购买动产的时候还适用,但购买房产这样的不动产,则就不行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究竟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