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时,购房者需处处留心,有时候稍不注意就落入了卖方的陷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房时,购房者需处处留心,有时候稍不注意就落入了卖方的陷阱,比如,一房二卖就是一个特别典型的陷阱。那么,若是买房遭遇了一房二卖,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房二卖纠纷如何解决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基于对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前买受人享有的是基于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即使其已占有买卖标的物,因该房屋所有权已经登记移转于后买受人,故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即丧失法律上的基础,构成无权占有,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的情形。
  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换言之,《合同法》不承认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的效力。违反《合同法》规定,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二、处理一房二卖纠纷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3、在一房二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
  发生一房二卖时,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违约。此时,受害的购房者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有些时候一房二卖纠纷是不能避免的,但如果购房者一开始能够足够小心谨慎的话,也是可以减少自身的损害。


·个人房产质押合同范本用于贷款
      个人房产质押合同范本用于贷款 个人住房质押贷款 合同范本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买房是先签预售合同再签正式合同吗?
      买房是先签预售合同再签正式合同吗 开发商预售房屋的,要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预售商品房要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签订预售合同后,不需要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


·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


·夫妻离婚时怎么对按揭房分割
      夫妻离婚时怎么对按揭房分割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所有权的规定和《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字房产归属于谁?
      夫妻结婚关于房产问题成了大部分人所纠结的问题,房产证上署名是夫妻的哪一方,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的差别对于署名是谁也有一定的影响,只要是婚后购房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字房产归属于谁?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 ...


·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
      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积,否则计算出来的房价注定就会对其中一方不公平。然而我们发现在购房的过程中,关于房屋面积有很多说法。那究竟我国对房屋的面积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对房屋的面积是怎样规定的 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一、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是否有继承权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


·夫妻领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领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


·符合什么条件购买商品房可退房
      有一处属于自己的房屋,是每个工薪一族的愿望。但由于房价的持续上涨、房产中介的忽悠等原因,使他们往往在比较仓促的情况下就购买了房屋,由此,也引发了不少退房纠纷。那么,根据我国的法律,符合什么条件购买商品房可退房?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符合什么条件购买商品...


·开发商将已出售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不享有抵押权
      开发商向银行提供抵押之前,该开发商已将前述案涉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购房者等人已经支付价款并实际占有房屋。银行自认开发商向其提交的抵押物清单载明前述案涉房屋处于出租状态。在房屋被他人占有使用的情形下,作为专业金融机构,银行应当对房...


·安置房房产证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房产证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