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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构成盗窃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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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理论中,虽然也有学者主张窃取是以和平手段转移财物的占有,“窃取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 但是通说认为,“‘秘密窃取’是盗窃行为的基本特征”,并指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不为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所知的方法将财物取走” 。按照通说的观点,“秘密窃取”具有两个特征:一是主观性,即行为人自认为不被人发觉,在客观上受害人也许是知道的;二是相对性,即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不知道,而其他人则可能是知道的。

   德日刑法理论对盗窃行为的解释与我国通说的观点有本质的区别,我国刑法在抢劫罪和盗窃罪之间规定了抢夺罪,因此对那些利用受害人来不及反抗而公然拿走其财物的行为应当以抢夺罪处罚,而不能像德日刑法那样定盗窃罪。但是,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观点与通说的观点其实只是表述方式的不同,而没有本质的差别,都认为对于那些虽然客观上受害人知晓或者其他人知晓的,但是行为人自认为受害人不知晓的窃取行为,应当以盗窃罪处罚。 我国通说的观点既准确限定了盗窃罪实行行为的范围,也更加符合“盗窃”一词的语文含义,应当得到支持,成为司法中认定盗窃行为的标准。在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案件中,行为人取款的行为符合这一标准的要求。

   首先,在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案件中,行为人恶意占有银行资金的行为相对于银行而言具有客观的秘密性。不论是行为人在卡内金额没有错误的情况下提取“卡外资金”,还是在卡内金额超出实有存款数额的情况下,提取卡内记载的“额外资金”,都是基于银行的系统错误或者人工差错进行的,银行对错误的发生并不知情。行为人在实施取款操作时,虽然行为本身是在银行监控设施的监视或者他人的注视下进行的,但是银行只知道行为人在实施取款行为,而并不知道其行为的真实意义,即不知道行为人在超过合法数额非法取款。行为人多取出的款项相对于银行而言仍然是秘密的。

   其次,行为人的恶意取款行为具有主观的秘密性。这种秘密性主要表现在取款时行为人自认为银行不知道系统错误的发生,不知道ATM机在违背银行的意志向其多支付款项。

   总之,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行为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行为相对性和主观性的特征,应当以盗窃罪定罪,而不能因为取款操作的表面公开性而否定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实质秘密性。


·抢劫罪量刑标准
      一、 量刑基准的确定
    (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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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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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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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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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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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条 【五年以下...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数额认定
          1.一般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中是否把犯罪全部数额作为各个共犯定罪量刑的依据,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不同观点,且争议较多。有的是以分赃金额定罪处罚的;有的地是对各共犯按参与犯罪的金额...


·危险驾驶怎么量刑处罚?
      法律规定,驾驶人飙车、醉酒驾车等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危险驾驶并造成交通事故,并且事故损失较大的,比如致人重伤死亡的,可能会被检察机关立案起诉,要接受法院的审判,最后被量刑处罚。   首先,危险驾驶的行为有以下:   1...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


·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


·解读“上诉不增加或加重附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明确指出,刑事二审改变一审认定罪名的,不能增加适用附加刑或将原判较轻的附加刑改判为较重的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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