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开始的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具体继承开始的时间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以医院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

  
    

  
    2.以户籍注册登记中的记载为准;

  
    

  
    3.死亡证书与户籍登记记载不一致的,应以死亡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

  
    

  
    4.继承人对死亡时间有争议的,应以人民法院查证的时间为准。

  
    

    宣告死亡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人民法院经过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制度。条件:

  
    

  
    1.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2.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其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

  
    

  
    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有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过

  
    

  
    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无生存可能的,公告期为3个月。

  
    

   互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的,其死亡时间的确定,三种立法例:

  
    

  
    1.死亡在后和死亡在先相结合的推定制。罗马法:数人同时遇难而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成熟子女后于父母死亡,未成熟子女先于父母死亡。

  
    

  
    2.同时死亡推定制。如果不能证明多数人死亡的先后顺序,得推定其同时死亡。

  
    

  
    3.死亡在后推定制(生存推定制)15岁以下,长辈后死;60岁以上,晚辈后死;5——60岁,相差不超过1岁,男性后死性别相同,则少的后死。

  
    

  
    我国继承法意见中采用了死亡在先和同时死亡相结合的推定制,《意见》第 7条规定,互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的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有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对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死亡人和长辈的死亡人实行死亡在先。对同辈的死亡人实行同时死亡推定制。


·遗产的接受与放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的立法精神,继承遗产的接受和放弃应当掌握以下两个问题:
   ...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


·未办理收养登记仍有继承权
      案例:
村民祁某同其丈夫施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在1996年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施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2007年,...


·再婚老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大爷因未留有遗嘱,故其婚前财产作为遗产范围,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均为丧偶再婚,时间也较短,但其仍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故其对张大爷的婚...


·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根据中华人民...


·如何分割遗产
      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


·公司股权遗产如何继承?
      股权继承纠纷是因继承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股权确权纠纷,并不是继承人之间相互争夺遗产的纠纷,其诉讼案由属股东权纠纷,而非遗产继承纠纷。   股权体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股权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公司。继承人之所以提出确权诉讼请求,往往是其主张股权得不到公司的认同。   公...


·对什么样的人,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


·网络财产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
      网络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财产并无专门规定。一般认为,网络财产包括网上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账号密码、文件视频等,这其中即有个人的网络财产,也包括密码等网络权益。网络里的文字照片肯定属于个人网络财产。 通常状况下,只要...


·丧葬礼金的性质认定及分割原则
      丧葬礼金并非遗产,且存在返还的可能性,在分割时就不应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具体分割时,应当把握以下程序和原则:一是协商处理原则。首先应由近亲属之间协商处理,或者当地有风俗习惯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协商处理。二是确定礼金来源。丧葬礼金的给付具有非常浓郁的人情因素,其来源非常广泛,既有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