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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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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共同合意。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合同也就难以签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很多时候,劳动者由于各种思想的影响,认为签订合同自己就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约定的期限才可以离开。其实并非如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即可,这个辞职信必须是书面的,其次你要有证据证明已经递交给有关人员,这样无论你的老板是否批准,你30天以后离开就可以,不再需要付其他的法律责任。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书面可以直接要求劳动者签名,用以证明已经通知到其人,也可以快递或者挂号信的方式,只要保留签收凭证即可。这样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完成通知义务之后,劳动者仍不愿意签订,那么一个月满后用人单位要出具书面的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只有在两个书面证据之后,才免除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支付。

  
      否则,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之通知
      一些劳动者反映,用人单位怕自己在知道单位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后怠慢剩余时间内的工作,都会拖延宣布。等到合同到期才告知不能续签,总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否如此呢?
      其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


·用人单位裁减多少人员以上需提前三十日公告?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不管裁减人员的数量是多少,都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而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用人单位需要裁剪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则徐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主动提出不续签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在双方第二次订立的固定期限...


·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与用人单位能否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法意见》第十二条,也仅限于对在校生勤工助学行为的规定,并未将在校生全部排除在劳动关系主体之外。因此,对于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这些条件主要是: 一是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劳动合同的解除遵循的是法定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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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实习生可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在校生身份不能成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障碍。 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有哪些?
      首先,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其次,提出裁员的方案,被裁减人员的名单,裁剪时间以及实施步骤,以及经济补偿的方案 再次,企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因此,外国企业代表处不具备中国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


·最新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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