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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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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地产抵押担保
  1、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2、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3、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
  4、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二、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由上可知,用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可以让我们贷得更多的款项,也能够让银行更加的放心。但是我们在与银行贷款的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一个债权债务关系,这就需要我们注意,在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它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地产抵押担保范围包括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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