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二、房屋出租有什么注意事项1、当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留意合同里面的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日期、交租方式、每月租金等,还要备注清楚,若是租客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由于要准备一些家具给房客,那么合同里面也要备注清楚家具的明细表、损坏责任、如何赔偿等。2、合同里面还要备注好上次的水电、煤气、物管、光纤电话费等,这样便于后续与房客结算,有很好的依据。并且还要记录好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电话、煤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3、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这样使房屋美观、整洁,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还要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工作单位、身份证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4、记得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以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这样能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这样也会比较放心些,也可以及时为房客提供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要公证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也只能是听别人说,在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将其拿去公证。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要公证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要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


·一、被继承人去世房子遗产税怎么计算?
      一、被继承人去世房子遗产税怎么计算? 我国目前还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遗产房过户的费用主要是: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


·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吗
      受到各种生活状况的影响,比如严重的雾霾天气、十分拥挤的交通等因素,不少城镇居民都一改对城市生活的喜爱,反而愿意到农村去买房居住。那么,从符合法律规定的角度看,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吗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


·应该怎么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


·回迁房改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存在着商品房也存在着回迁房,当然回迁房和商品房,它是两种性质的房屋。商品房,他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也就是他人可以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回迁房改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回迁房改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能否将回迁房变商...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没有房产证证就等于没有产权,买房风险都是从这一点出来的;在期房买卖中,更大的问题是——暂时谁都没有权。由于这两个特性,风险是无法完全消除的;说宽泛一点,任何交易都无法消除全部风险。这种情况下主要的风险是:一房二卖;...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


·房屋已备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怎样的?
      在如今房价飞速上涨的情况下,房子就像是一份只增不减的资本,但在买房过程中也会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等,这个时候买方就会想解除购房合同,那么房屋已备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由为您解答。 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在交付房屋日期到...


·房产在妻子名下法院能查封吗
      要看具体情况,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当事人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与案件有关的,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屋的。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是无法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


·不用赔偿提前退房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不用赔偿提前退房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在房价越来越高的今天,租房成为大多数年轻人在外工作的选择。在某些情况下租客需要提前退房,在签租房合同时有一项重要的条款就是:提前退房违约金,在哪种情况下需要租客支付违约金呢?租客能否不支付提前退房违约金?此为您详细解答有关提前退房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预售商品房的五证包括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五证包括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等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