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您是买卖二手房,还是租房,或多或少会与房产中打交道,不论您是否遇到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但至少听说过房产“黑中介”。那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也就是说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房产中介欺诈的常用方式有以下这些: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 “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为要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以避免产权无法过户风险等。
   二、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
  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
  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
  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些房产中介为了追逐利益,不惜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甚至是良心,作为经常与房产中介打交道的我们,一定要了解房产中介常见的欺诈行为,并做好防范工作。如果您不幸遇到了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建议您请律师帮助您维权。
  
  
  


·新买的房子漏水怎么办 哪些房子买了能退
      新买的房子可能是新商品房,当然也有可能是二手房。此时自然购房者都希望自己能够买到满意的房屋,具体包括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等等。不过现实中,对于新买的房子可能会发现存在漏水的情况,那么此时新买的房子漏水怎么办呢?接下来,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买的房子漏水怎么办 根据法律法规...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
      房价是压在工薪阶层人民身上的一座大山,因此部分人选择租房代替买房。租房的过程过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那么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房屋的所有人对房屋享...


·不少人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时候,选择的解决方式都是向法院
      不少人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时候,选择的解决方式都是向法院起诉,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进行解决。这种情况下想要获得有利判决,就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那究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证据要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证据要哪些 (一)民事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也是有可能退房的。而想要退房,同时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话,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退房条件。那现实中,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


·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范本是怎样的?
      在现在这样一种迷惑力很强的时代,很多人经常选择中介进行的一些事务中,往往会签订一份居间合同,但是在缺乏相应知识的情况下,在处理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简单介绍下居间合同以及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一篇范文。为您解答。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


·房贷离婚增值应该归谁所有
      房贷离婚增值应该归谁所有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


·一、店面房租未到期退租赔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一、店面房租未到期退租赔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问题,如果是一方想要将房子变更房产证名字给另一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更名。一般来说,在进行房产更名时,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有些人可能会关心办理手续的费用。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


·一、 婚后买房写夫妻双方是共同财产吗?
      一、 婚后买房写夫妻双方是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且注明了夫妻双方的名字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可能会被判为某一方的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


·安徽房屋质量鉴定规定是什么?
      安徽房屋质量鉴定规定是什么?安徽房屋质量鉴定规定是在提出房屋质量的申请,向安徽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并且也需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消费者一定要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