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金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之一,在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我们国家有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年金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之一,在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我们国家有些大单位都会给员工提供这一个福利,年金一般有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很多在职公职人员对于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通过多个方面为您详细讲解一下,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概念的区别
  
  1、职业年金:是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
  
  2、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二、缴费标准的区别
  
  1、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2、企业年金: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8.33%),企业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16.67%)。
  
  三、领取方式的区别
  
  1、职业年金: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2、企业年金: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一次性领取也可分期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四、参保条件的区别
  
  1、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2、企业年金:自愿参保。(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同时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并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五、参保人员范围的区别
  
  职业年金:
  
  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企业年金:
  
  1、中小企业
  
  2、文化出版类转制事业单位
  
  3、研究型国有企业
  
  4、社会组织单位等
  
  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职业年金: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2、企业年金:参保人员工作发生变动,若新单位已经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其个人企业年金账户需要转移;若新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其个人企业年金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七、两者的相同点
  
  1、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均需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
  
  2、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费用均需机关或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回答出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有哪些?,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在缴费标准、领取方式以及参保条件等等多个方面都不相同,但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还是有共同点的,例如都是需要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缴纳所需的费用等等,有兴趣的在职人员可以根据上述材料多多学习研究一下。
  
  


·一、离婚财产未分割如何处理?
      一、离婚财产未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未分割可以继续主张分割,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怎么举证离婚协议欺诈
      提供被欺诈的事实证明材料,提供交易时的凭证,或者提供其他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拿出证据证明当时自己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受到欺骗,证人证言或其他事实均可。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因此,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实践中,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


·同样的离婚协议能使用几次
      同样的离婚协议能使用几次 没有次数限制,协议离婚不成,就得起诉离婚。 对已经分配的财产要求再次分配的话,您能够在2年内申请再次分配。要是由无分配的财产的话,能够任意要求分配。但是只能是诉讼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无其他的办法。 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
      一、离婚赔偿诉讼对方缺席该怎么办?离婚案件如无法定的离婚理由,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判决后,原告于六个月之后再行起诉离婚。可能是你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的不够充分。如果没有新情况,想再起诉必须等这次判决生效半年后。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不管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1、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钱?
      诉讼离婚是我国离婚方式中的一种,如果一旦涉及到诉讼离婚的话就意味着需要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诉讼等。那么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钱?诉讼离婚的收费是按照案件进行收费的吗?请阅读下面由律师36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


·结婚证没了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可以。结婚证是离婚案件立案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结婚证,法院就无法确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司法实践中,结婚证丢失的情况比较普遍,对其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做法:1、补办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前夫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前夫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不能单独一方去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才能办理抵押.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可分几期还?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可分几期还? 根据法律规定,珠海社会抚养费一般都是一次缴清,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分期时间。社会抚养费应当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载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