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一、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二、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应提供以下证明单据:
  1、是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
  2、是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3、是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4、是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5、是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
  6、是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二)是残者法定鉴定书;
  (三)是死者的死亡证明;
  (四)是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补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
  (五)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六)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七)是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有关情况公证书;
  (八)是其他必要证明。
  如果是经保险公司同意从国外自行进口的配件应提供如下证明;一是发票,二是装箱单;三是货运单;四是报关;五是税票。
  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险应提供,一是代查勘报告书:二是修车协议书;三是事故照片。
  如果单纯人身伤亡事故,请保户要妥善保管好 《受损车辆鉴定单》,并随同其他证明单据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当您按以上程序办好手续后。下一步就是领取赔款。证明单据齐全无误后交由理赔人员结案,10日至15日可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请携带好有关证件。如果是公车,应带公章及领款人的有效证件;如果是私车,应带车主身份证及领款人的身份证。
  特别要提醒的是:车辆修复或结案后3个月内不提供证明单据的,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在中国,有车的地方就有交强险,所以对交强险理赔的问题需要多加注意。具体交强险理赔有什么程序,各位不妨适当参考上文进行了解。在实际理赔的时候,当事人肯定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影响最终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全车盗抢险赔付条件有哪些
      车辆商业保险当中有一种是盗抢险,毕竟车辆的价值也很大,如今盗窃车辆的情况也还算比较多。有些人在购买新车之后,就会给自己的爱车上一个盗抢险,一旦车辆被盗,至少可以转移部分的风险。但要想获得赔付首先肯定是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全车盗抢险赔付条件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全...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


·近年来,因为醉驾而引发的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我们经常在身边或
      近年来,因为醉驾而引发的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我们经常在身边或者新闻上看到。醉驾对当事人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所以,国家对于醉驾的处罚是很严格的。很多人在醉驾后,对我国的相关法规并不清楚。其实,醉酒驾驶的相关法规您是有必要了解的。对于醉酒驾驶缓刑机率有多少的问...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一、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不构成犯罪,可处200-2000元的罚款,也可以并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


·如果发生了比如交通事故之类的意外情况
      如果发生了比如交通事故之类的意外情况,劳动者就可能由于自身受伤的原因,无法像正常情况一样参加工作,导致误工。此时,就可以申请赔偿误工费,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那么,如果按照赔偿误工费最高标准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呢?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


·一、驾驶员骑电动车醉驾怎么办?
      一、驾驶员骑电动车醉驾怎么办?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没有达到机动车标准,醉酒驾驶电动车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非机动车醉驾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具体以交警部门的处罚为准。规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


·要是故意开车撞人是什么罪
      故意开车撞人是什么罪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故意伤害刑事犯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事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


·在深圳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在深圳车辆超载怎么处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


·出车祸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吗
      出车祸必须出院后才能起诉对方赔偿吗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受害者,需要住院进行治疗。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住出院之后才起诉对方。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说,在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在受伤人员住院治疗,必须出院之后才能进行交通...


·一、交通事故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交通事故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的;1、可以执行被告夫妻的共同财产及配偶的银行存款。2、《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