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讨债方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常见的讨债方式有哪些,有什么讨债方式 一、常见的讨债方式有哪些
  人们通常采用的讨债方式主要有六种:
   1、自己上门讨债
  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在于:直接——不必再确认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如果委托第三方讨债或起诉至法院,还需要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2、召集亲朋好友一起讨债
  这种讨债方式利用人多势众,给债务人造成心理压力,促其还钱。这种方式容易出现极端情况,比如说可能演变为“非法损坏他人财产”“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
   3、委托非专业的中间人——第三方讨债
  这种讨债方式的优点是:在债务人讲信用的情况下,讨债用时比较短,成本比较低。但委托非专业的中间人讨债有个前提条件:这个中间人一定要得到债权人、债务人的认可。
   4、委托“讨债公司”
  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讨债公司”。但“讨债公司”目前在我国是没有合法地位的。况且,委托“讨债公司”讨债的成本比较高,一般达债权金额的30%、50%。
   5、恶搞债务人
  比如说三番五次到债务人的家里或单位里闹腾,叫家中老人住到债务人家里去,更有甚者,砸碎债务人家的窗玻璃等。这些做法都是不文明或不合法的。
   6、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的是强制力。但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一套程序,短则两三个月。如果债务人逃逸,从立案到宣判再到执行,要公告三次。如果要评估、拍卖债务人的资产,则还要公告,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一年以上,其间债权人要投入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诉讼成功并不等于执行成功。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束手无策。还要注意的是,一般债权诉讼时效为2年,过了2年就视为放弃债权。
  一旦进入讨债环节,债权人可以先由自己去讨债;其次是选择债务人也认可的非专业中间人去讨债;再次是委托信用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专业的第三方讨债公司去讨债;最后才选择通过向法院起诉讨债。如遭遇对方恶意的消失和财产转移情况时则建议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
   二、如何通过申请支付令讨债
  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其是否受理。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所以,申请支付令不必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有快速便捷的特点。
  根据上文内容我们知道,在债权人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讨债是较为方便快捷的方式。因此,如果您遇到欠债人拖欠款项不还的情况时,您首先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然后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现实中,可以采取的讨债方式并不只有这一种,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哪一种方式比较好。
  
  
  


·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
      无论是银行借贷还是民间借贷,一些借款人在有偿还能力时,便会选择提前还款。不过,一般借贷双方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在债务人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呢?此外,不管是民间借贷还是银行借贷都会有利率的约定,那么对于提前还款的利率怎么计算?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提...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零售商供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称为"厂商",即供应商品的个人或法人。供应商可以是农民、生产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发...


·不受公司债券指标限制的是哪些债券?
      不受公司债券指标限制的是哪些债券?当公司看好一个投资项目却没有足够的资金的时候,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下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来向大众融资。为了维护金融秩序证监会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比较严格,但是也对一些扶持项目放宽了标准。那么公司债发行条件是什么?不受公司债券指标限制的是哪些债券?为您...


·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是否能够胜诉?
      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是否能够胜诉?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是不能够胜诉。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


·信用卡判刑后还用还款吗?
      信用卡判刑后还用还款吗?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会影响债务人今后的生活。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 号借...


·国家规定的无息贷款怎么办理
      国家规定的无息贷款怎么办理1、申请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2、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3、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


·挪用公款共犯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共犯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公款的共犯的证明标准 1、内部人员之间相互勾结的挪用公款中的共犯的区分: (1)要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进行区分。即谁先提出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拍板的,应认定其为主犯:其他积极响应、参与策划,提出补充意见或修改性意见的人员,应认定...


·分居后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此时不仅双方会分开生活,彼此的夫妻义务也不会再履行,这样很容易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那夫妻一方分居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如果夫妻离婚就必须要对债务作出处理,分居后的债务又该怎么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 ...


·一方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
      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单纯的欠条起诉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诈骗等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则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即不会坐牢。一般欠债不还,这只会按照民事纠纷来处理。那既然不属于刑事管辖范畴,也无法认定构成犯罪,行为人即使被对方告发了,也不需要坐牢。二、欠债不还可以怎么办1、遇到欠债不行的...


·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一、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