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
  
  房屋拆迁在今年来实施的范围比较广,这是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后果同时也是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房屋拆迁涉及到城市以及农村,不管是什么地方进行房屋拆迁都必须要进行拆迁补偿,这是最重要的方面,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正细则的内容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
  
  第三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的当事人是具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资格的人。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物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第六条 被拆迁物系共同共有或共同使用者,一般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共有人可以委托一人为代理人,申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第七条 申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公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三)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四)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五)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六)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具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资格;
  
  (二)申请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
  
  (三)申请人提交了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四)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本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公证人员与当事人的谈话笔录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制作外,还应记明下列内容:
  
  (一)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讲明的事项:
  
  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依据;
  
  2.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不履行义务承担的责任;
  
  4双方应注意的事项。
  
  (二)被拆迁物坐落地点和具体拆迁范围(包括:名称、产权人、使用人、产权或使用权的来由、种类、数量、面积、结构、价值及有无争议等);
  
  (三)协议是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及签订的过程;
  
  (四)协议中补偿、安置的依据和条件,有无争议;
  
  (五)搬迁的具体时间、方法、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等;
  
  (六)有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记明的问题。
  
  第十条 办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要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提交的证件;
  
  (二)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被拆迁物产权或使用权情况及现状;
  
  (四)协议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审查的其他问题。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例,公证处应出具公证书。
  
  (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主体资格合格;
  
  (二)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三)协议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四)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第十二条 被拆迁物的原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变更,未办理产权或使用权过户手续的应依法先办理过户手续,再办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第十三条 国家征用农业用地发生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参照本细则办理。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公证书格式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拆迁人)的代表人(或代理人)×××与×××、×××(被拆迁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前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与×××签订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省××市公证处公证员××××年×月×日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问题的解答,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进行相关政策的出台,这样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政府必须要依据政策内容进行房屋拆迁补偿,一般进行补偿的内容和标准都有法律规定,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您可以作为参考。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目前银行"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一、夫妻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离婚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去掉房产证上另一方的名字。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1、身份证(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


·如何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随着农村房屋买卖的迅猛增加,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而其中,尤以买卖合同纠纷居多。所以购房者需要具备一些解决纠纷的法律知识。那么,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一)卖方起诉的纠纷。 卖方起诉的纠纷...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


·房贷没还清人已经去世2023
      房贷没还清人已经去世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虐待罪。因此,孩子的父母如果经常地、一贯地实施殴打行为,...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产还须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


·买二手毛坯房要注意什么
      买二手毛坯房要注意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如果...


·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打算离婚的,需要对财产做出分配,而房产作为夫妻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往往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那么您知道现实中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吗?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请资格是什么?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请资格是什么?为了能够让广大的人民享受国家经济发展成果,各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购房优惠政策,方便那些条件不是很好的市民购买房屋,商品房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优惠方案。但是各地的商品房优惠政策又不同。每个地方的商品房申请资格也不一样。对此,北京市民就问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


·房屋抵押贷款有哪些手续
      房屋抵押贷款手续: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3、签定借款合同等;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到房屋管路局办理抵押登记,由房管部门出具一份他项权证)(需要的资料:房产抵押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承诺书、银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