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一、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二、怎么处理房屋买卖纠纷
  打房产官司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2、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3、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因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解决。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
  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
  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
  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现实生活中,房产是每个人都拥有或者将会拥有的,因此涉及房产的相关法律问题应作为常识加以了解,以备不时之需。当然涉及房产的法律问题内容庞杂、新旧条文错综复杂、部分内容专业性极强,倘若您没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您遇到上述问题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倘若发生了纠纷,更要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让律师帮助您。
  
  
  


·二房东无权转租合同生效吗?
      二房东无权转租合同生效吗?二房东无权转租合同是不会生效的,对于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虽然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比较多,但购买商品房的也不少,因为有些人不喜欢住人家住过的房屋,而购买新的商品房刚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装修,同时也不会觉得这是别人住过的。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也是有具体流程的,那究竟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


·房子一直以来是许多年轻人在城市打拼的梦想,由于房价不断涨高,
      房子一直以来是许多年轻人在城市打拼的梦想,由于房价不断涨高,许多在外打拼的年轻人只能租房。但日前广州公布的租售同权政策则可能会使在外工作的人们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那么,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方案》明...


·一、房产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一、房产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没有房产证的话,无法公证遗嘱的,但老人可以选择其他的立遗嘱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你的合法财产,公证处自然不会公证,财产权属存疑的遗嘱。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一、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能证明产权归属吗? 房子没过户有法院判决也不能证明产权归属,房屋的权属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并不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而,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


·婚后买的房产但名字只有一个人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的房产但名字只有一个人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在我国房屋买卖以什么为准
      在我国房屋买卖以什么为准 根据相关的房屋买卖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房屋买卖以房产证为准,这也是简单的对于在我国房屋买卖以什么为准做出的简要回答。 二、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 三、房屋 房屋是住人或存放东...


·二房东租房合同模板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房东租房合同模板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经常租房的人们可能会发现,寻找合租容易碰到一个现象,不论是网络上发的帖子、报纸上刊登的信息,还是个别中介公司所提供的租赁房源,承租人最终成交签署合同时都已经很难与原房屋业主打交道了,越来越多的“二房东”替代了“原房主”的位置。那么,既然目前...


·购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是什么
      相信您在生活中买东西时,都会习惯性货比三家,哪家的更物美价廉就买哪家的。卖房者也是如此,他们都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出价更高的买家,这时候,卖家为了获得更多的购房款,会不惜违约。那购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是什么?我们为你分析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卖人将房...


·最新的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


·借款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借款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