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样过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二手房的房价相对来说较低,性价比也比较高,对于那些难以承担高额房价的人群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而二手房的买卖除了需要对房屋质量多加留意外,对于其相关手续的办理置业者也要有所了解,就如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样过户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过户的具体办理方法。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证办理
   1、签订土地合同
  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
  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
  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
  带着上述材料: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
  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
  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二、办理二手房土地使用证的费用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地方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
  (1)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2)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3)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4)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代征。
   6、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置业者在购买二手房后就需要及时的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以确保房屋的土地使用合法化。当然二手房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同样也不是免费的,需要二手房交易的双方来共同承担这部分费用。
  
  
  


·假释后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吗
      不需要,如果老家与现居地不在同一市、县的,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


·城市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吗?
      城市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吗我们要把农村的老房子和宅基地分开来看。首先,农村的老房子是父母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都可继承。但是,根据《士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


·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征地有补偿这个都知道,国家根据相关的数据,对补偿的金额标准作出了规定。那么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征地不满的千万不要聚众闹事,应该利用法律的方法来处理,可以寻找律师帮助,也可以要求政府帮忙。 一、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应该理性地...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


·土地使用权撤销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撤销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的撤销也叫国有土地的撤销。在一些情况下,国家会把已经出让或者划拨的土地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收回。但是土地使用权撤销涉及很多方面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使很多人的利益受损,所以这种情况很少见,但还是要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以防有需要的时候。 一、什...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


·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路是连接经济的重要纽扣,因此各地最重视的就是高速路的修建,新建高速路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因为高速路涉及的面积比较大,所以征收的土地面积广涉及到人员也比较多,高速路征地补偿的标准也因此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国家由此制定了高速路征地补偿的标准,...


·暂予监外执行地点是哪里
      暂予监外执行地点是哪里?监外执行的执行地点是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


·什么叫集体土地使用证?
      我国的土地可以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国有土地两大类,不同类型的土地的办理流程是不同的,虽然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什么叫集体土地使用证,也不明白该如何办理,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集体所有房产 集体所有房产是...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是个人或者组织对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力,这其中包括土地转让的权力。土地转让是土地交易的二级市场,转让的主体多种多样,其中就有父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其中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到国土局进行登记。这里简单介绍土地使用权的...


·如果双方或是一方在异地上班的,想要离婚的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吗?
      如果双方或是一方在异地上班的,想要离婚的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吗?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起诉。如双方都离开超过一年的,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当事人就可以在你所在地起诉,因此是可以异地起诉的,那要怎么办理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