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为了让各省市的发展更加的快速,越来越多的省市开始大量的征用人民的土地,用于发展省市的经济、文化等方面。对于这些用于省市建设的土地的征用,国家规定是需要对相应的被征地人民进行赔偿,下面给您介绍一下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2、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民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管理或者依法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所在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计算。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市、县人民政府在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在此之前,按照耕地年产值倍数计发征地补偿费用的,仍按照原计算办法执行。区片综合地价中,需明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所占比例的,按照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确定。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联播君搜索的资料,地上附着物这个专业名词,指的就是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比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等。4、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房屋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迁建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不能重新安排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主要采取货币或者实物方式给予补偿。5、征收建设用地涉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能够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所有权人一般来说征地补偿里面会包含很多方面的内容,一般来说需要补偿的方面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方面,而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对于这些方面都做了相关的规定的,而且对于这些费用的具体的补偿数额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原产地证明是什么?
      原产地证明是什么一、原产地证明是什么 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是进口国对货物进行确定税率待遇,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 (...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不管是买卖二手房,还是单纯转让手上的土地使用权,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法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否则双方之间的转让协议是无法对抗第三人的,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登记为要件。那么,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办...


·为什么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
      为什么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们知道,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的,那么就是说,使用集体土地拥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我们要进行贷款,我们会发现集体土地使用证用不了,这是为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由于在我国所有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因此,倒卖土地买卖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在我国的土地管理过程中,国家是允许土地通过合法的方式,例如转让、出让等方式来进行土地的自由流转,流动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倒卖土地的行为而换取不法利益,严重侵犯了我国...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是有一定年限的,像工业用地就是50年。工厂拿到土地的形式包括出让、划拨和转让,其中出让应该是最常见的一种。土地出让是在一级市场发生的,那么,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


·酒驾关押地点是在哪里?
      酒驾关押地点是在哪里?根据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处以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被拘留人一般关押在违法行为地的拘留所。具体以公安机关的处罚通知书为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很多在北京打工的外地人,后期由于工作的原因必须要留在北京长期居住,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买房的问题,但是要想在北京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北京对于买卖房屋控制的非常严格,购房者必须要满足购房条件,才能买到房屋,那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是有哪些呢? 一、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2023水利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23水利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8水利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


·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吗 起诉离婚外地怎么办理
      要是夫妻中一方或双方在外地,而此时有需要离婚的话,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却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这也是有可能离婚成功的。那一般起诉离婚外地怎么办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