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如果受伤不严重,意识清醒,就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能被动,以避免肇事人逃逸后无法找到肇事人等不利于被害人的情况出现。具体来说,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
  1、如果没有报警的立即报警;
  2、迅速记录、复制肇事者及其所驾驶车辆的相关信息,比如:肇事者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及行车证复印件、肇事者住址、车辆投保强制第三者保险的保险单(这些信息均可以在交警办案人员处获得);
  3、保存好医治病情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单据(医疗费、挂号费、护工费、急救费、交通费)如果住院的出院后复制住院病历;
  4、开具因误工所造成的误工损失证明,出院后如果仍需要家人护理的,还要开具家属护理人员因护理而造成的工资损失。
  以上需要准备的材料中,尤其应该提醒注意容易被忽视的是肇事车辆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这个是受害人依法请求权利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把它复制一份复印件,将来一旦与责任人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很好的维护;如果只起诉责任者而不起诉保险公司会存在很多弊端。切忌切忌。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开具护理费或者误工费证明时,要由单位财务部门或者劳动人事部门盖章出具,而且内容方面不要仅仅证明某某月收入情况,最关键的是要证明因误工或者护理扣除了多少收入,否则只有收入证明而无扣除证明,那就无法证明已经造成的误工费或者护理费损失了;还有,出院后如果受害人仍然需要护理,必须有医院出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否则出院后的护理费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应该告谁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实际占有人(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当所有人和实际占有人不一致时,根据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原则确定赔偿义务人。
  1、机动车送维修、保管期间,因修理人、保管人使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由车辆修理人、保管人承担责任。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由擅自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种情况有所变化,具体为:
  (1)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则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2)盗抢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责任。
  3、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种情况有所变化,具体为: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则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4、出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质权人承担责任。
  5、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种情况有所变化,具体为: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则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6、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包人和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种情况有所变化,具体为:如果车辆发包人有过错,则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7、挂靠经营的,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补充责任。
  8、套牌车,非车主允许套牌的情况下,有肇事者承担责任。
  9、出卖的报废车辆拼装车辆,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承担连带责任。
  10、好意同乘,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驾驶人为无过错责任。
  生活中,谁都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一旦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作为受害人,您要懂得自救,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全收集证据,避免向对方索赔时因证据不足而不能获得足额赔偿的情况。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有些证据是比较难以收集的,此时就需要您联系交通事故方面的专家律师,由律师进行专业的调查取证。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 所谓时效,就是指法律确认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


·一、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形(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


·交通事故报警应该怎么做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应该报警处理,当然这可以说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但也有不少的人其实并不清楚交通事故报警的具体应该怎么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报警应该怎么做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时,请不要惊慌。要用手机或到临...


·逆向行驶电瓶车撞正常行驶电瓶车责任怎么算?
       在我们的生活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很多时候会出现交通问题。如,逆向行驶电瓶车撞正常行驶电瓶车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情况。那么,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怎么算呢?在这种时候,主要责任由逆向行驶的电瓶车承担,但具体情况由现场的交警认定。 正常行驶的车具有连带责任,只需要赔偿一些...


·退休人员出现车祸有没有误工费?
      退休人员能要车祸误工费吗退休人员在遇到车祸的时候是可以索要误工费的,因为退休人员在当今社会中有很多的返聘和再劳动现象发生,如果退休人员能够有相应的收入证明那么误工费肯定就是可以索要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


·一、为躲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确定责任?
      一、为躲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确定责任?交通事故中紧急避险一般表现在造成第三者受损害的交通事故,如自行车突然猛拐、行人突然横穿马路,司机为了避免与骑车人或行人碰撞而猛打轮避让,从而驶入逆行车道或非机动车道,造成他人或多人死亡和财物损失。如果因此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就应负事故责任。对...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赔偿的原则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


·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众所周知,由于车辆行驶状况的复杂性,交叉路口常常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带,而不同的车辆行驶情况决定了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关系到交通赔偿的问题,那么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具体划分的呢?下面让我们的为您详细讲解。 一、当没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 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


·2023年车祸锁骨骨折能赔几万
      2018年车祸锁骨骨折能赔几万?锁骨骨折能赔偿几万是没有统一规定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要进行伤残的鉴定,伤残鉴定是受害人获得赔偿的依据,受害者能获赔多少钱要根据伤残的等级,受害人的工资和所在地生活水平而定。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会产生的赔偿项目包括: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


·交通事故中,十级的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然后在乘以伤残赔偿系数0.1。 2、医药费: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 3、精神损害赔偿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