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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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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有房产证,没土地证,不可以办理过户。因为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必须要提供证明权属归其国有的有效法律文书。
  
  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由此可知,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答案是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过户的,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是一定要办理的,行文至此,相信您对于山东土地使用证相关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更多相关的问题可以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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