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
  
  1、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资质(如对外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
  
  5、在我行有授信额度或缴纳足额保证金或提供我行可接受的足额担保。
  
  二、预付款保函的规定
  
  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三、预付款保函适用范围
  
  1、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2、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
  
  四、预付款保函办理流程
  
  1、保函申请
  
  a、申请人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或开立保函合同;
  
  b、申请人提交保证金或其他反担保;
  
  c、申请人提交合同相关的基础材料;
  
  d、申请人提交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开立保函所必需的材料。
  
  2、保函审核及开出
  
  a、银行对客户资格、基础交易、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b、银行对客户的保证金或授信额度等抵押情况进行落实;
  
  c、银行审核保函的书面申请及保函格式;
  
  d、保函开出。
  
  国家出口贸易为了使交易时更加放心有保障,都会要求对方开具一份预付款保函,这样既可避免交易中爽约的损失,在任何银行开具预付款保函的企业,首先是银行的开户会员,然后都必须是合法的企业有相关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文件、有足够的业务资质等等,然后就可以在银行申请预付款保函,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出了。
  
  
  
  
  


·给老板做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老板做事欠钱不还怎么办?若形成了劳动关系,则要在考虑时效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是劳动关系,可直接向法院起诉。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1、别人欠钱不还还借钱,如果是暂时没钱,可以让他打欠条,帮他度过难关,如果是欠钱不想还,可以协商措置。有些欠款人其实不是不肯还钱,若是这类状况,可以协商措置,及时补写借单,催促他尽快还款。能协商措置的尽量协商措置,毕竟做事贵在以和为贵嘛。2.协商不成...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通则》关于债权债务相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2、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债务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债务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通常情况下,将挪用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即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那么就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将挪用的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基本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一、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


·公司贷款期间股权可以转让吗
      依据公司法公司的股权只能转让,公司卖了股东的股权仍然存在,没有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是不能转让的,转让时没有全体股东签字这转让协议是无效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公司买卖转让协议无效。《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


·代位权诉讼是否通知债务人
      代位权诉讼是否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力时,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不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 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该债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的债权包括三类...


·民间借贷有哪些形式 民间借贷利率太高怎么办
      在实践中,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贷双方直接见面,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由口头约定、或打个借条,用于个人之间,主要是亲友之间临时性资金调剂的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之一,那么,民间借贷还有哪些形式呢?此外,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民间借贷的利率太高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借款合同刚签订能毁约吗?
      借款合同刚签订能毁约吗?借款合同签订后不可以毁约,毁约的行为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上对毁约的情况有: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