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在企业进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的业务方面的扩张,很多时候需要进行融资。融资的话由于涉及到的金额都是比较巨大的,因此必须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企业可以选择到银行进行融资,也可以选择专业的融资机构。企业银行融资流程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步骤,必须要按照该步骤进行。
  
  一、企业银行融资流程
  
  1、企业申请
  
  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企业最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以及股东出资协议、联营协议或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等。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主要个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对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授权书。
  
  企业近两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按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数据)。
  
  拟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融资的,须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融资的,须提供保证人基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贷款卡、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税务登记证、近两年和即期财务报表。
  
  贷款经办行还将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依据不同的融资品种、担保方式等因素,要求进一步提供其他资料。
  
  2、银行审核
  
  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社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贷款调查。信用社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贷款审批。信用社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签订合同。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银行放款
  
  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二、银行融资的优势
  
  1、直接融资的资金供需双方在时间、数量上均需要实现互相反复协商才能达成交易;银行融资灵活多样,银行作为借贷双方的中介,可以提供不同的数量、不同的方式满足双方融资选择。
  
  2、证券买卖有时受交易批量的限制,小数额的投资不能享受大规模交易优惠;银行信用可以积少成多,续短为长,可以为社会提供数量大小,期限长短不一的贷款。
  
  3、直接融资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资信状况未必有足够的了解,担负风险较大;而银行在授信之前,有金融专家对调研资料进行可行性研究,然后做出决策,这就可能比直接融资减少纠纷和风险。
  
  4、直接证券比银行法相的简介证券,在急需时,未必能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将其卖出。当然,直接融资也有其优点。要发展商品经济,就不可能无直接融资活动。如商业信用就是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发生的;股票和公司债券,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不可少的手段。
  
  按照银行融资的有关规定,企业银行融资流程如上文所述,首先需要企业带着有关材料到银行提出融资的申请,其次银行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企业是否具有融资的资格,银行按照审核的结果发放融资的资金。上述的三个步骤都是需要严格的执行的,这是出于对资金安全的考虑。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


·股东股票质押规定是什么?
      股东股票质押规定是什么 一、股东股票质押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


·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各个
      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各个公司的创建下有所提高,但诸如此类的犯罪几率也有在提升,所以法律制定相关的公司法约束相关公司法人的行为,所以公司法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不知情的情况下...


·股东抽逃资本金犯法吗
      股东抽逃资本金犯法。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将被施以行政处罚,股东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刑法》第一百五十...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社会保险登记合法吗?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社会保险登记合法吗?合法的,总公司签订合同,可以由分公司执行。我国《公司法》第31条明确规定了,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联公司法律规定 对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


·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来说,盈利就是商业经营的根本,无论是对员工还是相关的投资人来说,只要有了盈利,就意味着利润,不仅所属公司的员工的工资有了提升,对于企业的拥有者来说长期的投资终于有了回报,那么,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呢? 公司法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 依照我国公...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公司犯非法集资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公司犯非法集资的话,肯定是需要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参与者的法律责任的。有些时候,公司非法集资也不一定就是要集资诈骗,如果没有经过国家的批准就向我国公民筹纳资金的话们就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国家对于非法集资肯定是要严肃处理的。那么,我国关于公司犯非法集资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的经济是市场经济,很多企业在这个环境中公平竞争,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发展,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通常是该企业的总经理或者董事长,代表公司来行使权利,那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情呢?
      有很多人利用公司集资来进行诈骗,一旦骗局被拆穿,相关人员就要面临处罚的危险,当然,也有一些情况是受聘的公务员并不清楚公司集资是一场骗局,因此在案情处理中需要证明自己不知情。那么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情呢?我们将结合下文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