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金一次性,及计算方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金一次性,及计算方法?国家为了土地能够有更好的利益,便将土地的使用权提供到市场中去,通过市场的作用,更好的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国家在这一过程中,为了保证土地使用权不被浪费,国家会在交付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收取一定的有偿费用,这个就是土地使用金。而土地使用金一次性的特点也是为了更好的使用土地,让土地使用权更好的发挥作用。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金?
  土地使用金国家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 即将若干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 土地批租的费用,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亦称土地价款, 由用地单位一次交付。每年使用者要向土地出让人交纳使用金。因此这是合理收费。
  二、土地使用金是如何计算的?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其出让金数额计算方法如下: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土地使用金就是国家在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经营单位的时候对土地使用权收取一定有偿费用。而土地使用金一次性就是由用地单位一次性交付,这种交付方式就是为了更好的方便用地单位使用土地,发挥土地的作用。而土地使用金也是一种合理费用,所以希望用地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及时缴纳。
  
  
  


·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一、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


·卖活鸡营业执照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卖活鸡营业执照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按照开店类型注册,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怎么注册,然后准备着手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营范围的话是属于初级食用农产品加工, 不过建议最好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一下,毕竟各个地方注册规范都是有点差异的。《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


·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农民建房的话要拿到宅基地使用权,而耕种的时候要有耕地的使用权才行。在一些地区,由于土地确权工作没有开展,导致农民之间因为土地使用权引发的纠纷比较多。那么,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怎么办?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土地使用权...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式有哪些?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式有哪些? 一、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形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


·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一、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前提必须是房产是归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也就是所有权是完整的。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环东路东侧,西侧,金龙居委会。区片补偿标准:11043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环东路旁,及东侧,仓房街居委会、吾吕村民小组。区片补偿标准:95545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


·身份证快到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
      身份证快到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可以异地换。两种情况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和划拨的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样就可以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了。另外,除了缴纳土地使用税外,不管哪种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都要缴纳一笔费用,那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


·土地确权以后可以变更户名吗?
      土地确权以后可以变更户名吗? 只要符合变更条件,且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异议就可以变更户名。 因为这个情况其实很普遍,比如以前的土地承包户主是父母,但是由于父母去世,子女想将土地承包户名变更到自己的名下,方便之后的土地处理,但前提是你们家庭成员内部要提前商议好,没有产生异议和分歧。...


·场地入股合作协议的范本是怎样的?
      场地入股合作协议的范本是怎样的? 一、范文 场地入股合作协议 ?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目标对甲方俱乐部内大操房的空闲时段进行利用开设少年跆拳道学习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分成方式:甲乙双方对学员会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