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结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男女在符合了《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之后,可以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手续,而此时提出了申请之后,需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男女结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结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递交结婚申请登记申请时,必须出具下列证件的原件: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2、由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不在本区、本乡(镇)申请结婚的一方,其《婚姻状况证明书》应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盖公章;3、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三张。男女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地,但其中一方的父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可在父母所在地申请结婚,但必须出具能反映其父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或者提供申请结婚当事人父母所在的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能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现役军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提供,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应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公费出国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人员培训部或其派出单位出具自费留学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1、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外国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书》;2、出国前已达婚龄的,还须开具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公务、劳务出国或去港澳人员,除持本人护照外还应持所在国家(地区)的我驻外使(领)馆或我驻外机构、港澳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出国前已达婚龄,还须出具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书》。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能成立。现实生活中,男女结婚登记是大事,因此当事人一定要考虑清楚。而要是一方是受胁迫与对方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则这样的婚姻也是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当然,在申请结婚登记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件材料,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妻子和情人私奔算重婚罪吗?
      一、妻子和情人私奔算重婚罪吗?妻子和情人私奔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实践中,离婚后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1、离婚后一年内。被婚内出轨的一方再起诉赔偿时,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2、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该项。即夫妻俩协议离婚,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即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一、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按我国刑婚内法理论通说,“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理由有三:第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性行为既是配偶间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夫妻间的性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干涉夫妻间性行为的时间、地...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现在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标准是什么?
      一、现在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标准是什么?现在离婚后抚养费的标准是: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未婚生子的情况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
      未婚生子的情况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并不少见,由于未婚生子不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所以当孩子的父母给孩子进行户籍登记时,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有着特定的征收单位,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怎么缴纳,本文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社会抚养费征收单位是哪里。 社会抚养费征收单位是哪...


·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
      夫妻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等等,而有的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又不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协议离婚因为它的快捷方便,成本低,冲突相对较少,成为了许多欲冲出围城的人们...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公安可受理吗?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公安可受理吗?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公安可受理,因为重婚罪他也是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公诉类型的案件就是由公安机关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


·一、女性可以取得抚养费的年龄是多大?
      一、女性可以取得抚养费的年龄是多大? 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