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说到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支付的时候,一般是可以通过分期支付或者是一次性支付这两种方式来进行支付的。可是,也有时候是对方是没有能力进行支付的。那么,如果是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介绍。
  
  一、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
  
  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有约定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或者法院判决书中有明确的判决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的而无力给付的,建议直接跟夫妻另一方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分期给付、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或者其他的给付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只有让对方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了。
  
  二、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三、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四、抚养费的支付:
  
  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实践中,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综上所述,在我们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对于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这个问题来说,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是对方有能力支付,但是不支付的话,我们是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而且,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
  
  
  
  


·住房问题是生活中的大事
      住房问题是生活中的大事,因为它关乎我们的生活质量,所以,人们对于房屋买卖是非常关心的,交易就会涉及买卖协议,这类协议是国家有关法律强制规定,一旦涉及自己权益维护,协议的签订就是必须,所以这要是合法的房屋买卖,自己一定要记住协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


·预售的商品房该如何转让
      预售的商品房该如何转让 一、预售的商品房该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


·拆迁安置在内的房子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婚姻法规定当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而房产作为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受到您的重点关注,而房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类住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很多人对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了解,那么拆迁安置在内的房子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


·协议离婚房子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代社会,离婚是对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解除,您都知道的是,想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第一时间需要的是协商,商量一下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尤其是房产的归属问题。房子在归属一方所有后必然会让另一方进行过户,那么,协议离婚房子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注意什么1、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


·租房合同违约" style="text-decoration
      租房合同违约"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 ? ? 租房合同违约? ?? ? ? ? 房屋转租"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房屋转租 ? ? ? ??? 房屋租赁纠纷" style="text-deco...


·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有效吗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民法典》规定:房屋评估费用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5%;契税是评估值的3%;印花税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05%;登记费用是80元;公证费用是范围评估值的2%。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即便是贷款买房也负担不起,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还要花费一些不必要费用。那么通常贷款买房首付一般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首付一般多少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


·跟房东签好合同想毁约怎么办?
      跟房东签好合同想毁约怎么办?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