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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中损害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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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誉是否受到损害,不以受害人主观感受为准,应就社会一般人的评价予以客观判断。名誉是一种人格利益,是具有时代特征的,针对特定主体的综合表现作出的、良好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的社会评价的常见要素,包括品德、声望、才能和信用等。名誉权保护的对象中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民事主体个人对自己价值的主观评价,受个人性格等特质的影响很大,无法像外部的社会评价一样可以用合理第三人视角进行判断。名誉权侵权案件中的损害结果包括受害人名誉利益受损、社会评价降低,严重者还会导致受害人在生理层面出现精神抑郁等结果。生理层面的问题能够通过医疗单据来明确是否已有损害结果产生,但社会评价降低很难客观衡量。一般以侵权人的违法行为是否为不特定多数第三人所知悉为标准,但这一标准在适用的过程中宽严并非固定。


·网络侵权法律责任的认定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据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故在判定直接侵权以及网络用户侵权时,法院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


·在微信群侮辱.诽谤.污蔑.贬损他人构成名誉权侵权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


·网络侵权责任中的反通知
      网络侵权中的反通知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被侵权人的通知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侵权网络用户认为其涉及侵权的信息未侵犯被侵权人的权利,或者其他网络用户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必要措施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要求恢复删除、取消屏蔽或者恢复链接等恢复措施的权利。反通知的义务...


·网络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第一,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仅在消费者“要求”的前提下,经营者才有告知义务。而在网络中,消费者极度欠缺相关信息,可能根本无从得知该从哪些方面提出“要求”。因此,经营者应当负有不经“要求”而主动告知的义务; 第二,因为很多网络的消费行为一旦做出,就难以回复原状,所以对于...


·快递运输途中丢失或被冒领,谁来担责?
      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经营者向快递公司交付网购商品快递后,快递公司基于自身过错,如未妥善保管致快递丢失或者被他人冒领等,造成快递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七条第一款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


·网络中 “消费者”的身份界定
      涉及网络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消费者的身份界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认为,需要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消费者应当是购买商品或服务以用于生活消费的自然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也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


·名誉权侵权中损害的认定
      名誉是否受到损害,不以受害人主观感受为准,应就社会一般人的评价予以客观判断。名誉是一种人格利益,是具有时代特征的,针对特定主体的综合表现作出的、良好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的社会评价的常见要素,包括品德、声望、才能和信用等。名誉权保护的对象中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民事主体个人...


·网络公证的法律风险
      在公证书处进行公证,所使用的是公证处的计算机,计算机在进行公证之前不为公证申请人所控制,因此无法预先在计算机中进行技术处理,如果在其他地点进行,将在诉讼中面临被否定公证书效力的可能。 如何具体看待这个问题,应当从技术层面举例说明。一个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案件,败诉最致命的原...


·“网络通缉”中的权利侵权
      “网络通缉”中的不当行为易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最容易遭受这种侵害的民事权利为精神性人格权 。在“通缉”行为中对精神性人格权的侵犯集中表现为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   1.名誉权。指公民或者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综合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恶意或者过失...


·直播间购物收到假货,“假一赔十”的承诺算数吗?
      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经营者在网络上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商家自愿以 “假一赔十”作为条件加重自己的义务,应为单方的承诺行为,其实质目的是为了赢得顾客,是商家自愿向不特定消费者群作出的承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具备法律约束力。如商家知假售假,应支付...


·手机APP软件的侵权
      App是英文Application的简称,由于智能手机的流行,现在的APP多指第三方智能手机的应用程序。目前比较著名的App商店有苹果的iTunes商店里面的AppStore,安卓的GoogleMarket,诺基亚的ovistore。 APP山寨侵权:所谓“山寨”,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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