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认定要花的时间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那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要花的时间是多久呢?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要花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分别为:①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②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③以及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不服交通事故认定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会在30日内做出复核结论。如果原认定书认定的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责任划分公正,则维持原认定结论。反之则做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结论性意见。下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重新调查、认定通知后,必须重新调查、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以一次为限,如果当事人对第二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仍然有异议的,则只能通过法院民事诉讼的司法救助程序来解决了。当事人也可以跳过“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的环节,直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赔偿的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加重对方承担事故责任的诉讼请求。根据新的道路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不再是法院判决案件的标准,而只是证据。但是在实践中,法院基本上还是会按照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判定赔偿责任,除非当事人能提交相反的证据。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认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可以请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审查一下,有必要的,及时申请复核。
  
  
  


·被违法扣留重型货车国家赔偿多少钱1天?
      如果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工作职权给公民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符合国家赔偿条件,公民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那么,当大货车被违法扣留,重型货车国家赔偿多少钱1天? 一、车被运管所违法扣留,造成的损失由国家赔偿,申请复议或申请行政诉...


·中午喝红酒晚上开车算酒驾吗
      是否酒驾和喝酒时间长短没有必然关系。酒驾的标准是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dao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


·一、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多少?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12.2万元,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


·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说到土地使用权,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的问题,我们在进行买卖的时候,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而且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买卖的。那么,您知道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的过程中,我们都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吗?一起来了解一定...


·醉驾有什么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醉驾有什么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


·每到重要节日,交警会加大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交警部门在判断
      每到重要节日,交警会加大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交警部门在判断当事人是属于酒驾和醉驾的时候,会重点根据当事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而定。如果是构成醉驾,则当事人除了被吊销驾驶证,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醉驾酒精含量最新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醉驾酒精含量最新...


·交通肇事逃逸险在保单上吗?
      交通肇事逃逸险在保单上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商业险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
      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现在每个家庭都普遍买车,但是停车越来越困难。好多住在小区开放商会建设地下停车位,方便业主停车。很多人想知道地下停车位与房屋的产权是不是一样,有没有什么限制。那么,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租金交给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租金交给谁?应当继续交给出租人,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