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无论是土地需要整改还是城市需要进行改建,此时往往都会涉及到拆迁等问题。在进行拆迁之前不仅要与被征地者进行协商还需要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而对于易地拆迁的人来说,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呢?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安置地点:安置地位于村组,该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2、安置方式:采用集中安置,户型设计图纸如下(按乙方实际家庭人数进行设计),实行统规统建。
  
  3、补助标准:根据乙方家庭实际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不超过平方米,补助标准为不低于元/平方米,实行集中安置的,基础设施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配套搞好。
  
  4、搬迁时间:新房建成交付时间为年月日前,乙方应在交付后日内迁入新居。
  
  5、原住房处置要求:乙方应在自新房交付日起日内,对原住房进行拆除并交出宅基地。
  
  6、资金筹集责任:乙方应按元/人,将自筹资金在协议签订时交给甲方,其他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由甲方协调。
  
  7、甲乙双方其他义务:乙方要求集中安置的,由甲方统一安排用地,要求分散安置的,自行与村组协商用地,村组应提供帮助,乙方自协议签订日起,不得反悔,不得违背协议拒不拆除旧房,不得占用原宅基地,甲方对安置工程建设进度,房屋质量监管负有业主责任,如因工程质量,建设进度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生效。
  
  甲方:
  
  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月日
  
  一、拆迁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发布拆迁公告阶段
  
  拆迁始于拆迁公告的公布,自这一时刻起,您就应该开始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在这一阶段,您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2、确定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
  
  (二)合法的拆迁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6、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
  
  7、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
  
  (三)拆迁范围确定后,在拆迁范围内您应注意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房屋租赁;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四)如果您的房屋所在的是集体土地,将停办:
  
  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3、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4、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5、房屋、土地租赁;
  
  6、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1、明确拆迁建设项目的性质
  
  在此阶段,您首先应该明确您的房屋涉及的拆迁是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还是经营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两种不同的拆迁有着不同的规定。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与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其他条款;选择产权调换的,您与拆迁人还应当就房屋位置、房屋面积、差价结算、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等订立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您应当办理房地权属注销登记手续。
  
  在易地拆迁补偿过程中,签订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将补助标准填写清楚,并且需要根据被拆迁家庭的实际人口来进行计算,之后就是写上搬迁时间了。而且在签订之时一定要协商好,以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2023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各市州、县...


·因修地铁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和5年前一样吗?
      因修地铁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和5年前一样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因修地铁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和5年前一样吗?  修建地铁的时候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不能和5年前一样的,要依据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两种不相同的权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不仅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过户手续,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因为房屋的物权和房屋所在的土地的物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需要区分转让。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学习。 一、两...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其中有很多人就此留在了城市,不再返乡,另一方面城市基础建设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到周边近郊农村的土地需要被征用,那么,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土地征收补偿标...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私人企业的征地补偿还需要考虑到企业的生产资料的补偿,以及员工的安置方案等。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写终止日期是否正常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写终止日期是否正常在我国土地的用途不同,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最长年限是70年,70年也是针对我国公民的住宅用地规定的。而且现在如果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也会发现,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都标明的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下面我们要为您...


·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一、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办法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


·办理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
      办理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 一、办理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


·土地证能贷款多少钱啊
      具体能贷多少钱主要是根据你的土地大小、当地地价等情况来确定的。具体所能贷款的金额需要经过当地正规的评估机构评估后,银行再行确定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户口迁出还能继承宅基地?
      户口迁出还能继承宅基地?户口迁出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且不是个人所有的,所以户籍迁出后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农村耕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单个成员死亡,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承包家...


·一、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同一种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之间的分配能力是均等的。特殊情况当中所指的就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以及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人员可以多分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