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房屋的面积是建筑面积加上公摊面积的,而属于购房者私人所有的面积,就只能是其中的建筑面积。而现实中,很多人对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不是很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 结构面积=使用面积 辅助面积 结构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在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时,可以参考上述内容进行。而我国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一些面积是不算在房屋建筑面积范围内的,同时也有一些是只计算一般建筑面积。若你对房屋面积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和精神病离婚房子归谁?
      和精神病离婚房子归谁?和精神病离婚房子归谁需要判断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就属于个人所拥有。(1)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离婚,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离婚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如果该精神病人能自主表达意思的时...


·拆迁房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房的补偿方式有哪些由于公共建设的需要,可能会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对于这样的房屋我们一般称之为拆迁房。此时拆迁了他人的房屋,就需要作出相应的补偿。那么拆迁房补偿方式有哪些呢?下文中将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 原告:???????????? ,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被告:???????????? ,女,1973年8月20日...


·父母有一方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有一方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1、房产归父母共同的,父母各占50%份额;2、父亲去世了,父亲的50%成为遗产,由母亲和四个子女平分,各10%;3、如果母亲立遗嘱,可以处分的部分为60%。二、房产继承条件有哪些?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


·自建农民房可以办理他项权的吗?
      自建农民房可以办理他项权的吗?农村自建房不能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协议的内容可以按照下列情况说明:(一)第一部分为抬头:房屋继承协议书(二)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基本情况:有甲方遗赠人和乙方受赠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三)第三部分是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
      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逾期过户情况是比较多的,此时需要卖方协助买方一起办了过户手续,但有的时候逾期过户也是会出现在买方身上。那么二手房买方逾期过户有什么风险?如果二手房卖方逾期过户该如何处理,怎么办呢?下文就将给出具体的答案。 一、二手房逾期过户有哪些风险? (一)房屋权利受到限...


·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院查封当事人房产的情况,此时法院进行房产的查封,自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同时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那您知道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相对于新开发的商品房,二手房买卖环节更加复杂,很多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对有关的交易流程和交易政策不熟悉,过于信任中介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口头承诺,导致交易发生风险和纠纷,也给自己造成损失。那么,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揭贷款支付。但此时按揭贷款购房的是向银行申请,此时还贷自然也是还给银行,而银行往往也就要收取一定的利息了。那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呢?这是很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