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后买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结婚后买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夫妻在结婚之后才买房的,一般来说是认定属于夫妻共有房产,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此时房产的性质就是个人所有,那么即使夫妻离婚也不能要求对该房产作出分割。但要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则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均等分割,实际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对另一方折价作出补偿。
  
  
  


·房照两个人的名字改如何分配财产?
      房照两个人的名字改如何分配财产?房照两个人的名字改会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分配财产,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可以协议房产归其中一人所有,然后按照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房产一半的财产或现金。然后到房管局进行去名过户。二、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1、新婚姻法规定:婚前...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可以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可以吗?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


·口头购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购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屋属于不动产,一般来讲,该类财产的价值大,而且属于难以寻求其他物代替的特定物,在发生纠纷时,如果缺少证据,将很难说清楚。因...


·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在财产的继承中,就包括了对死者合法所有的房产进行继承。但需要注意,房产的继承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那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房产继承有两种...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的风险因素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的风险因素 一、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照样有较高的坏账率。 众所周知,银行对房产抵押贷款的认可度极高,如果借款客户信用没问题,房产没问题,在银行获得贷款,是相对较容易的。在银行的房产抵押借款成本,也就是8%-10%左右。另外银行还有消费贷...


·遇拆迁时,住改非房屋如何补偿?
      遇拆迁时,住改非房屋如何补偿? 一、住改非房屋的认定 第一、依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可以直接认定房屋的实际用途。 第二、完税凭证。通常而言,生产经营与纳税相伴随,有完税凭证(免税单位应当提供免税证明)可以说明有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着生产经...


·一、离婚房子首付款借的,如何分割债务?
      一、离婚房子首付款借的,如何分割债务?应该平均分割,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房屋贷款没有还完可以过户不
      房屋贷款没有还完可以过户不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于这个问题一旦没处理好,就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小的损失。那么,购房过程中,在已交了首付的情况下究竟应该如何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已交了首付如何退房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


·一、买房时应注意哪些事宜?
      一、买房时应注意哪些事宜? 1、楼盘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购房时首先要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的,都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开发商方应“五证齐全”。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