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质量安全永远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关系着整体工作的成功与否,是每个生产经营行业所关注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关系着使用者的安全与体验,对其安全性应有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又细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那么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在其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后规定的15d内,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竣工报告、文件等进行备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设计、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除此之外分部工程验收均由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通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整记录并汇总所有的检验批验收明细,在核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后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且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需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即为工程质量验收通过。
  
  此外,在验收分项工程时还需注意核对检验批的部位有无缺漏、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及签字等是否齐全。
  
  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最基础的部分。
  
  其标准需明确,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已完成自检工作。
  
  若存在问题需进行自行整改处理,然后再申请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为符合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验批验收须通过与现行规范进行对比,且细致地检查,详细核查施工记录、检查记录等。
  
  一项工程施工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投入使用,只有当其通过验收后,才可以正式服务大众。
  
  所以,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认真对待,验收时由专业人员核查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都不能忽视。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根据阅读上文内容介绍可知,关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这一问题,其细分为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质量的验收就是通过将完成的工程与标准化工程相比较,对其安全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估,从而判断其是否为合格的工程。
  
  


·员工满试用期辞退如何补偿
      员工满试用期辞退如何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就是工作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来确立双方的关系,一般劳动关系是每位工作者都需要去确立,因为劳动关系关乎到自己的薪酬、福利。国家法律规定正规企业工作者都需要去确立劳动关系,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分公司的法律性质 《公...


·一、劳动仲裁延期开庭申请书应如何写?
      一、劳动仲裁延期开庭申请书应如何写? 申请人: ×××,性别: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请求事项: 关于××区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诉×××债务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


·老员工调岗降薪怎么维权?
      老员工调岗降薪怎么维权?调岗相当于要变更劳动合同,除充分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外,是要经过和员工协商确认的,如员工拒签调令,企业对员工变相进行开除或者惩罚是违法的。如果因拒签调令而导致丢了工作,是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企业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无理由辞退,除了需要补偿1个月工资的补偿...


·辞职提成没发可以告劳动局吗
      可以,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提成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中劳动报酬的纠纷,而劳动报酬的纠纷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


·银行正式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银行正式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1、银行如果无故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在我国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
      房贷,车贷,还有就是来自于家庭生活的压力,导致有一部分人员在劳动关系当中摒弃了相关的原则。例如,明知劳动合同当中根本就没有写明自己的工资却也仍然在合同上签字了,现在公司因为业务的需要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这种做法也非常的普遍了。在加班的情况下,这部分员工又开始考虑在我国劳动合同没有...


·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等级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工作情况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下是要求我们的企业员工进行工伤鉴定,这份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在已经被认定为确实是工伤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力鉴定的行为,那么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等级是怎样的呢? 一、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 根据描述是...


·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局投诉流程步骤:准备证明材料、协商调解、投诉举报仲裁;材料:个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1)需准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是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


·眼睛工伤是怎么评级的,评级标准有那些
      意外无处不在,我们在乘车、走路、工作的情况都会发意外,情况严重的会导致我们身体缺陷而不同于正常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是可以进行评级的,如果在工作中导致眼睛受伤,眼睛工伤是怎么评级的,评级标准有那些,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一)眼睛工伤评级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鉴定,根据患...


·不认定的三种工伤是什么
      不认定的三种工伤是什么?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