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得土地使用权程序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取得土地使用权程序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人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也是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的。就需要通过特定的方式来获取,并且还要办理各种证明,那么,取得土地使用权程序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土地使用权获取程序
  
  1、确定目标城市
  
  在公司发展战略方针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各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征,制定公司房地产业年度发展计划,确定公司房地产业发展的目标城市。
  
  2、项目获取途径
  
  直接购买土地获取项目,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收集目标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土地市场交易情况。通过朋友、社会关系等途径获取合作开发项目。
  
  3、确定土地价格及报价策略
  
  在确定房地产报价策略时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公司组织人员现场调研,根据目标城市以往国有土地交易情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预测目标地块可能销售的价格,并根据目标地块使用权的出让方式确定报价策略;二是房地产专业公司介入,报价策略可以说是项目获取过程中较为关键的一步,报价高低直接影响到本项目最终开发利润。
  
  4、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部门规定,准备有关资料,实地办理竞买手续。
  
  5、现场竞买
  
  组织人员现场竞买。
  
  6、签订合同
  
  如土地竞买成功需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1、土地出让金
  
  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
  
  2、土地使用权划拨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土地使用权出让
  
  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5、土地使用权出租
  
  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6、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7、农村集体土地
  
  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从文中我们可看到了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根据土地的类型不同,是可以分为七种的,土地使用权的获得程序从确定到签订合同一共有6个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个地区的法律政策也不尽相
      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个地区的法律政策也不尽相同。淮南因为坐落的地理位置非常特殊,所以说经济水平比一般城市来说要高。各个城市具体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还是要各个城市的情况自己定。那么淮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淮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 ...


·国家鱼池征收土地赔偿是怎样的
      征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有计委立项、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等手续的,这些文件和征地补偿政策一样也应该进行公示的,你也可以要求查看,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征地。关于征地补偿,国家有《土地管理法》,里面有详细规定,但基本属于指导性...


·土地使用年限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年限产权是怎么规定的?1、2017年国家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


·农村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农村的土地很多不仅有耕地还有宅基地,农村土地随着农村土地使用类型划分的也很详细。之所以对农村土地进行分类,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土地使用行为的规范。农村涉及到的土地的量是非常大的,对土地使用类型进行详细而明确的分类更加有利于对土地的管理。具体有哪些类型,可以随我...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征地补偿标准  昆明市富民县征地区片划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永定街道办事处,区片补偿标准:119100元/亩。   二类区段В嚎钭颉⒙廾庹颉⑸⒌┱颍钩ケ曜迹�11712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赤鹫镇、东村镇,区片补...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我们国家每一位公民在农村基本上都会有一个老家,那么老家都基本上会有自己的房子。我们有房子就会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您现在的生活压力都非常大,用钱的地方也非常的多,我们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需要贷款那么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可以申请。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金益农系列下的三...


·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在房地产企业融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债券融资、信托融资、股票融资、境外融资等方式所占比重较小。这种对银行贷款的过于依赖,使得银行信贷...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内容是什么?
       一、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内容是什么?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的内容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


·随着各地城乡改造的展开,回迁房这个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
      随着各地城乡改造的展开,回迁房这个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是因为某些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和个别客观原因,很多回迁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也就是我们通俗话讲的没有房本,但是基于市场价格和房屋面积等因素,这些房在房地产领域颇有市场,那么购买回迁房没房本都有哪些风险?回迁房是指国...


·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司法鉴定在对案件的审理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帮助法官对于证据进行判断。那么,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是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