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共有房屋的情况下,具体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但不管是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共有房屋的情况下,具体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若一方擅自对房屋进行处分的话,对另一方而言都是构成了侵权的。那现实中,要是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该怎样处理才好?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想要知道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有何后果,首先需要知道的是,第三人(具体到房产纠纷,就是指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第三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的必要条件为:
  1、善意。民法上的善意即为不知情。具体到共有房屋,是指买受人不知该房屋的所有权状态为共有财产。实践中,对善意的审查,可依交易惯例,从两方面考察:一是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记载。依交易习惯及常识,买受人与出卖人在交易时,应当对房屋所有权证进行审查,不仅查看所有权人的情况,还要查看房屋的登记面积、房屋的结构、设计用途、土地使用权情况,等等,如果在事后的审查中,能够获知该房屋为共有财产,即可推定该买受人为非善意。二是按照交易习惯,买受人必然会对房屋进行实地察看,如果有证据表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在实地察看中,得知该房产系共有财产的,即可认定买受人为非善意。
  2、有偿。如果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了房屋的对价,即为有偿取得。如果移转所有权的基础法律关系,为赠与等无偿取得财产方式,真正的所有权人(原所有权人)可请求返还房屋所有权。
  3、取得该财产。所谓取得财产,应理解为取得物的所有权。对于房屋买卖,善意第三人必须实际上通过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买受人是否能够受到保护,实际取得共有财产,应当区别买受人是否属于善意、有偿、过户登记等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1、合同订立后,房屋并未办理过户登记移转所有权的,可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权利人不追认且处分人事后也未取得处分权的,合同即无效。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承担信赖利益的赔偿。2、合同订立后,该房屋所有权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了过户登记,并且买受人是善意、有偿获得该房屋所有权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可依法取得该共有财产的所有权。此时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而这种情况下受让人也是无法通过善意取得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自身的利益多少也是会受到一定损害的。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要付违约金吗?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要付违约金吗?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要付违约金,在合同当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金额。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 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


·男方提出离婚这房子会有我的一份吗?
      男方提出离婚这房子会有我的一份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用怎么算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反离婚以后,肯定会对房子的产权进行争取。一般来说,房产在婚姻生活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以后,是需要按照相关流程对房子进行过户的。当然,这要看房子的产权判给谁了。在进行房子产权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用怎么算呢? 一、夫妻离...


·一、离婚多久可以贷款买房,需要怎样办理?
      一、离婚多久可以贷款买房,需要怎样办理?对于离婚后多久可以贷款买房,其实夫妻离婚与贷款买房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是很多银行为了避免“假离婚买房”的情况出现,出台政策,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贷的,尽管其离婚之后无房产,在审核时,必须是在离婚1年以上才能放贷或规...


·离婚房产评价格不公证怎么办?
      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的离婚财产分割是由法院判决,而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是由双方商量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决定。那么我们接下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后是否需要房产公证如果离婚房产评价格不公证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是否需要房产公证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


·房产可谓是大部分老百姓价值最高的资产,因而房屋买卖可谓是大部
      房产可谓是大部分老百姓价值最高的资产,因而房屋买卖可谓是大部分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刚需也好,购房保值增值也罢,房产交易日趋频繁。为了确保房产交易顺利,买卖双方都按照约定完成合法交易,房产交易最好遵从一套规范的流程。有广州网友提问,广州房产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
      说到结婚,您首先想到的就是买房吧。在传统的婚姻概念中,有房才是有家,所以买房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关于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这个问题,您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结婚买房手续 各地的情况不同。一般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单位收入证...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房产的纠纷经常会发生,因此这就涉及到打官司请律师,您都想知道150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的标准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


·规定的房产分割有哪些?
      规定的房产分割有哪些? 1、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


·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在购买房子之前,在房子还未建成交钥匙的时候,买方会先与开发商签订房产合同,合同的内容包括在房子建成之前如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违约的话,就会根据房产合同的内容进行赔偿违约金,那么您会问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违...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其一,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其二,无法上市流通。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和继承等权利。 其三,房产无法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产本身就不具备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