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男方婚后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结婚时应事先约定什么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这也能避免在离婚时纠缠不清。什么是共同财产?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新婚姻法婚后男方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首款属于男方婚前个人,则这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二、什么是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时夫妻双方自愿生活在一起所谓的一种活动,一般在婚前或者婚后,会购买婚房。通常情况下,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但现实生活中也不尽如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婚前财产结婚后如何分割?
      一、婚前财产结婚后如何分割? (一)婚前取得的经营性财产婚后的收益 并不是所有婚前婚后的转变形式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属于经营性质的财产,比如房租等等,这些财产形式虽然在婚前取得,但是由于这些资产的维护需要一方在婚后投入精力,因此,基于公平原则,这些财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


·应该要怎么样办协议离婚
      按照规定,夫妻要是办理协议离婚的话此时需要双方就离婚的有关事情协商达成一致,这是协议离婚的前提,然后再将协商好的内容书写成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离婚。那此时究竟应该怎样来办协议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要怎么样办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一、女方丧偶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丧偶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共同的财产才应该要共同的分配,而对于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打离婚官司用法律术语来说其实也就是起诉离婚,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实践中多数协议离婚不成的夫妻,会选择通过这种方式离婚。那此时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面临的问题,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成立、婚姻关系的存续以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1生效)全文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


·一、前夫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前夫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先催告对方,若对方仍不支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指为其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我国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需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二、孩子的抚养费给付该...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认定有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划分方面的规定在《婚姻法》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当中的条款明确指明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并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出现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时候可以以此为依据判断财产的所属权,依法分割,公平公正。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认定有哪些内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自2021年1月...


·一、离婚财产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协议有效期是多久?永久有效,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哪些属于无效婚姻,处理无效婚姻的原则是什么?
      无效婚姻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一种形式,这与可撤销婚姻是不同的。无效婚姻通常是自始、确定、当然无效。对当事人来讲,如果婚姻无效的话势必对自身利益造成影响。那么实践中哪些属于无效婚姻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哪些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哪几种情况可以直接判离婚
      哪几种情况可以直接判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


·一、起诉前夫抚养费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前夫抚养费流程是什么? 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起诉: 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