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在工程承包之前需要经历招标、投标、中标的环节,在中标后双方当事人会签署合同,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在签署承包合同后,有些发包方会要求再签署一份关于质保金的合同,也即在过质保期间内出现问题后该如何索赔的规定。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一、质保金的主要功能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二、 国家对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质保金的作用是在质保期间内工程出现问题的维修费用,需要缴纳多少质保金,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可以按照预先规定扣留质保金。根据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在质保期间过后,工程质量未出现问题,发包方需要发放扣留的质保金。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确保质量过硬是工程建设各方共同的责任。毕竟,建筑物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危及到建筑的使用寿命。建筑工程竣工后,监理机构会对其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通过验收的,工程方可顺利交付。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


·微信作为一个重要的聊天工具如今被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现
      微信作为一个重要的聊天工具如今被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现实中有很多人都曾上当受骗过,作为一款聊天工具微信本身并没有过错,只是被不法分子用错了地方。您上当受骗时应保持理智,掌握微信被骗如何报警的技巧,最大程度的降低自己的损失。 一、微信被骗报警电话 报警电话:110遇到网络...


·无工作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在孩子未成年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判给了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即可停止抚养费的供给,但是无工作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无工作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无固定收入的,...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用工可不可以?
      我们您都知道,求职者在成功谋求到自己满意的岗位之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最基本的常识,现在的劳动合同都是期限制,如果合同到期,员工可以选择离开岗位,或者与用人单位进行续签,但是公司的员工很多,每个人的合同期限都有所不同,那么,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用工可不可以?一、合同到期...


·一、工厂拖欠工资多久属违法?
      一、工厂拖欠工资多久属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二、拖欠工资在什...


·拖欠农民工工资170万,怎么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劳动合同加班费由用工单位发吗?
      我们知道随着我国社工作者压力的不断增加,劳动者在工作时经常有需要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需要劳动者加班时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从未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那劳动合同加班费由用工单位发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


·多大年龄属于童工,雇佣童工会有怎样的处罚?
      虽然我国政府三令五申的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但在现实中仍有童工雇佣现象存在,有些是明知故犯有些则是不知哪一年龄段的劳动者为童工。如果是前者的话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是后者则用人单位在招聘前必须对我国的童工年龄界定有清楚的认知。那么在中国多大年龄属于童工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将会面临怎...


·登报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啥?
      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用人单位也必须履行用人单位职责。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也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那么,登报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啥?详情参考下文。 一、登报解除...


·劳动法离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离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主动离职公司会给补偿...


·我国工伤鉴定时间有多长?
      对于在一线生产车间劳动的工人来说,工作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发生事故后,受伤的工人要及时的提出工伤鉴定要求,单位不积极配合的的话,工人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工伤鉴定。按照规定,当地社保部门是负责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时间有多长呢?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