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后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后怎么办?我国的土地用途所多,但大致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则国有土地,二则集体土地。国家对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没有做出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国有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对于商业用地来说,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在使用年限届满之后应该怎么办呢?
  一、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J届满后怎么办?
  40后不是说政府就要拆掉你的建筑,政府会有一个评估,看你的建筑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需要,如果不符合的话就对不起了,但是一般能评估过关的,都没有问题,这个时候你只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使用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商业国有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会在他们的计算机系统为您自动续期的,不需要您本人亲自去国土资源局办理任何手续。
  二、商业住房土地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土地费用
  1、商业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无条件并不表明土地使用权人没有义务缴纳土地费用。在物权制度的构造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在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或者如何缴纳土地费用,是一个与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没有关系的、待解决的其他法律问题。2、我国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实现国有土地的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的基本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按照建设用途分为40-70年,其中“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稳定和存续,实行申请续期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并同时负担相应的土地费用。或者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对于想要继续使用土地的,需要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于逾期为提出申请的,国家是会无偿收回的。但是有些商业土地国家也是会采取自动续期的方式,无需办理手续。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勐省镇、勐来乡、勐角乡、勐董镇、糯良乡,平均补偿标准:324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班老乡、芒卡镇、班洪乡、单甲乡、岩帅镇(含团结工委),平均补偿标准:20400元/亩。...


·南宁商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算?
      南宁商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算? 依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取得制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般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划拨去得,另一种就是出让取得。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一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才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南宁商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怎么算?详情参考下文。 ...


·办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办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对于离婚手续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相信很多人还是一头雾水,众说纷纭,一些人认为可以,另一些人认为不可以。首先我们要知道夫妻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协议方式下离婚,明确要求夫妻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因而严格意义上来...


·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都江堰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四川成都的都江堰地区,在我国也算是闻名天下的一个重点区域了,不仅是因为都江堰当地拥有着非常广袤的旅游资源,都江堰也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被联合国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单当中,有这么多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的都江堰未来发展是不容小觑的。所以下面我们就...


·夫妻不在同一个地方要如何离婚
      夫妻不在同一个地方要如何离婚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离婚没有什么异议,对财产债务和抚养权都达成了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只能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对于异地夫妻来说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的那么只能选择起诉...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在昆明,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昆明市安宁市征...


·昭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昭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随着国家的发展,在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土地建设对公民有利的建筑设施,就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将该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政府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进行经济或安置的补偿,昭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


·沈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沈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各地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沈阳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沈阳市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基本情况制定的,同时也融合了国家对于征地补偿的有关政策。下面就来看看沈阳征地补偿标准具体都有哪些问题。沈阳征地补偿标准:1...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征地都是需要国家进行补偿的,这是因为国家因为一些原因进行征收土地,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这样是需要给与相关补偿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今社会,征地问题愈演愈烈,而在征地矛盾的背后,不仅是政府赔偿金额的问题,往往背后还隐藏着人员安置和房屋安置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不妥善解决,往往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政策来解决,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中就是相应南京市的政策。那它的具体内...


·土地确权发证吗?
      土地确权发证吗? 一、土地确权五个证书 1.房屋产权证 这是最基础的一个证书了,这是一定要有的! 2.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 这本证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当于城市的用地。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你拥有了这本证书,可以有长期的使用权力。也就是说,虽然耕地不属于你,但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