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总则中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法总则中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是最新颁布的关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人们的行为都需要遵守民事法规的规范。在日常是中,民间借贷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制定了一些约束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总则中的民间借款是怎样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
  
  (一)借款用途的风险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如发现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贩毒,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应当予以拒绝。
  
  (二)债务人的身份风险
  
  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以免受骗上当。
  
  (三)借款利息的风险
  
  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约定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调整。
  
  (四)借款履行的风险
  
  借款是否履行,不仅要看借据,更要看付款凭证,因此,在发生借贷关系的过程中,最好通过银行交付,不要用现金进行交付。
  
  (五)诉讼时效的风险
  
  在借贷案件中广泛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所谓一般诉讼时效,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限,自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就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样,债权人就丧失了实体胜诉的权利。
  
  制定这些滚动个的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借贷是存在风险的,在将自己的钱财借予他人时需要事先了解借款的用途、了解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对于违背合约,将钱财用在他处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期付款买手机不还款会怎么样
      现在很流行分期付款,不管是使用信用卡结账还是用蚂蚁花呗,其实都是允许分期付款的,尤其是在购买一些比较贵重的物品时,如手机、电脑、平板等等,选择分期付款的人就更多了。但有些人分期付款之后却没有按照约定还款,那分期付款买手机不还款会怎么样呢?也就是说此时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我们一起通...


·哪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哪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存款请求权的实现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如果兑现存款本息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则将危及到民众生存权,故该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民间借贷容易产生纠纷,此时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必须先知道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到底实践中,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


·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公司扩展需要或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金运转不周时,为了筹集相应的资金可能会让作为公司主要受益人的公司股东出面进行相关的贷款行为。贷款就涉及到相关的贷款协议,那么股东贷款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就这一问题做相关解答吧。   股东贷款协议...


·欠条时间一般是多久?结构有什么?
      您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有的时候因为现金不足的原因,可能会需要写欠条,欠条是确定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首要依据,那么,欠条应当如何书写呢?都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呢?欠条时间是多久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欠条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欠条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同业拆借合同如何签订
      同业拆借合同如何签订 一、同业拆借合同如何签订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同业拆借合同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拆借的主体必须适格。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可参加同业拆借。 (2)就拆借的期限而言,...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


·用欠条起诉开庭需要什么证据
      需要提供欠条、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同时需要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有什么法律风险?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风险有: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引起诉讼;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甚至引发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对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的诉讼;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制...


·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应该写受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庭审,现就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合议时予以研究。审判长、审判员:受张某某的委托,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庭审,现就张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及法...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债务人主动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