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在我国,质量检测机构和相关建造方都想方设法的提高工程质量。但是,自这样的情况下,工程质量事故也会不时发生。那么,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是解决住房质量纠纷的有效途径
  由于土木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工程质量存在的潜在缺陷可能在竣工若干年后才显现出来,同时由于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以“项目公司”的形式进行开发经营,“工完场清”,项目公司随之解散;而建筑物的保修期通常只有一年,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则远远大于保修期,但因施工单位解散、经营不景气等,保修金拿到手后而有问题再找却很难,导致后期质量问题无人承担,最终使得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很难找到相关单位进行索赔,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商品住宅质量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并且容易引发纠纷。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出现,为建筑物提供长达十年的质量问题保障,投保该险种后,房屋一旦出现潜在质量缺陷问题,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购房者的损失,避免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
  2、大力提升建设单位品牌形象。
  为所开发的房屋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将会极大提升建设单位的社会形象及影响力,非建设单位花费大量财物与精力宣传所能及。
  3、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通过参加工程质量保险,从而使消费者放心购买,最大限度地提高公众的购买信心。这将使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建设单位拥有其他建筑企业不可比拟的优势,成为销售的卖点和亮点。
  4、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全面提高工程质量。
  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建设单位,将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全面提高工程质量,为创建优质获奖工程奠定坚实基础,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企业,保障企业基业长青。
  5、全面转嫁风险,免除后顾之忧。
  通过保险机制及严格的工程监督管理,可以确保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落到实处,从而使消费者放心购买。工程质量风险的转嫁可以使建设单位避免陷入工程建筑质量纠纷和诉讼,避免政府监管处罚,使建设单位免受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集中主要精力于主力产业。
  6、全面转嫁不可预知的技术风险,推进技术创新。
  目前,工程项目中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非常普遍,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完善,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与之相连的风险直至工程竣工若干年都是企业心头的隐患。保险机制极大地促进了新技术的应用并为之提供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全面的风险保障。另一方面,通过保险提供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房屋建筑寿命的延长,有利于企业形象和品牌的树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可以规避一定的风险,也可被动的使有关方重视工程质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网站,那里会有工程质量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花费用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花费用吗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遭遇工伤的话,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确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赔偿数额是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结果来确定的。工伤鉴定也是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形式应该怎样写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结婚登记前聘礼钱是夫妻财产吗
      结婚登记前聘礼钱是夫妻财产吗?聘礼钱一般属于婚前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水利工程从古至今一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之前的南水北调,水利工程不仅是为了沿岸民众提供水源,大型水利工程还可提供水力资源,一旦决堤,下游就会被水淹没,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养老金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养老金有哪些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个人工程款不给怎么起诉
      个人工程款不给怎么起诉 一、个人工程款不给怎么起诉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


·劳动合同保存年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保存年限是多久劳动合同终止保存两年,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出具证明,而证明需要保存两年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


·骨折的工伤认定具体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有工伤的发生,那么对于骨折的工伤认定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以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申请有关资料,来进一步维护劳动者自己的相关利益。对于一些骨折的工伤认定发生情况,应填写工伤认定表。 一、骨折的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


·工伤认定可以做假吗
      不可以。伤残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造假。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工伤认定以前的假期计算应该按照是否判定工伤计算 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 那么工伤假应该从受伤的那一刻算起。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判定为工伤 那么应当按照公司的病假程序处理。工伤认定下来之前可以按病假请 如果算工伤的话 可以要求按工伤假补回工资差额 也可以跟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