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对于施工单位日常的施工现场,有大量的工作人员,也许会因为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现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但是这种事故在检查质量安全隐患时是可以防止发生的,那么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
  
  (一)安全资料
  
  1、有代签字现象的;
  
  2、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或"从零工作法"日志记录不全、有虚假现象的。
  
  (二)脚手架 3、脚手板未满铺的;
  
  4、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的;
  
  
  5、脚手架杆件未涂刷黄漆的;
  
  6、内排架距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防护的。
  
  (三)"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挂安全带的;
  
  9、安全网内杂物过多的;
  
  10、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不严,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11、基坑、屋面、楼板、阳台、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不严,防护栏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四)施工用电 12、电箱前堆放杂物的;
  
  13、电箱未按规定设置防雨设施的。
  
  (五)起重机械设备
  
  14、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的;
  
  15、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的;
  
  16、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各层卸料平台安全门未按规定关闭的;
  
  17、塔吊、电梯、井架、吊篮、物料提升机等注册登记牌未按规定固定在设备上的。
  
  (六)施工机具
  
  18、搅拌机、合灰机等易扬尘机具防护棚未封闭或封闭不严的;
  
  19、机具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的;
  
  20、搅拌机、合灰机等未按规定设置沉淀池的。
  
  二、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挡
  
  21、围挡墙未进行美化、亮化的;
  
  22、围挡墙倾斜、破损、不整洁的;
  
  23、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垃圾的。
  
  (二)建筑物围挡
  
  24、密目安全立网围挡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5、密目安全立网破损、不整洁的;
  
  26、密目安全立网绑扎不牢,围挡不严密的;
  
  27、密目安全立网用扎丝绑扎或网扣有漏绑现象的。
  
  (三)安全警示
  
  28、未按规定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的;
  
  29、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镜的;
  
  30、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悬挂位置不当的。
  
  (四)临建设施
  
  31、墙板、门窗等破损和未及时修正及不整洁的;
  
  32、温暖季节未按规定安装纱门、纱窗的;
  
  33、宿舍卫生脏乱,未设置统一封闭式餐具柜的;
  
  34、食堂卫生差,炊事人员未穿工作服的;
  
  35、厕所未及时冲刷的;
  
  36、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淋浴室的。
  
  (五)场容场貌
  
  37、施工现场大门口处未设置、使用冲刷车辆设施的;
  
  38、进出车辆冲刷不净、覆盖不严污染道路的;
  
  39、施工现场硬化道路破损、污染严重的;
  
  40、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未按规定设置标识牌的;
  
  41、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未明显划分的;
  
  42、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未日产日清的;
  
  43、施工现场排水不畅通,存有污水污泥的;
  
  44、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垃圾的;
  
  45、原土、回填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固化、覆盖的;
  
  46、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进行绿化的。
  
  (六)现场防火
  
  47、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集中点的;
  
  48、生活区、木制作区、仓库、变(配)电室、配电箱等易燃场所未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的。
  
  (七)综合管理
  
  49、未按规定开展工地职工夜校活动的;
  
  50、安全员未穿全市统一橘黄色制服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由各种不引人注意的小毛病引发的,这就可能造成人员的重大伤害,也会损失一些经济财产,这也造成了施工方得不偿失。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执行,应该严格要求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隐患,更好的完成施工计划。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按照离婚时间结果,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你手里有公司给的补偿金何时支付的文件,简单点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举报公司未按时支付...


·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认定对于每一个受伤的员工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也会有诸多的问题摆在面前,就是如果到了一定的年龄那么是否能够进行工伤认定,我们整理了关于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的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一、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怎么办?因为劳动法规定男...


·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由于很多企业职员即使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得到休息的,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员的人身权益,那些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是可以得到高温费的,那么高温费的发放是属于工资还是福利呢?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


·职工侵权责任承担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吗?
      职工侵权责任承担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职工侵权责任承担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吗? 职工侵权责任承担不一定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怎么算?
      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怎么算?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的计算是根据当地的职工的平均的工资的50%~30%来进行发放,《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
      一般和他人产生合作劳动关系时我们就需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劳动协议合同虽说不是次次都能够起到作用,但在一些关键时刻劳动协议合同能够帮助我们证明双方的劳动合作关系,可以保证自身的利益不那么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这里常用到的就有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问题。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一项十分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因此,国家对于人防工程项目的建造有着严格的施工及验收标准,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献对此做出了规定。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总 则 1、...


·机动人员加班计件工资制怎么计算加班费
      机动人员加班计件工资制怎么计算加班费?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诉讼提起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诉讼提起的情形包括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定服...


·工程招投标流程
      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 一、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


·一、惠州市工伤认定材料有哪些?
      一、惠州市工伤认定材料有哪些? 惠州市工伤认定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对工伤认定复议决定不服起诉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