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十年刑期最多减刑几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果罪犯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话,只能说明其所犯的罪刑其实还是比较重的。当然,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规定条件的话,那也是可以被减刑,这样实际服刑的年限就会少一些。那一般十年刑期最多减刑几年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十年刑期最多减刑几年
  
  必须实际执行五年,所以最多减五年。
  
  减刑的条件: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
  
  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
  
  二、有期徒刑减刑的幅度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可见,对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幅度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确有悔改表现”与“立功表现”是并列关系,二者具备其一,即符合减刑的表现要求。根据本院实践,具体减刑幅度的确定建议采取以下办法:
  
  1、根据获得行政奖励次数多少,将“确有悔改表现”分为“一般悔改表现”、“突出悔改表现”、“特别突出悔改表现”三个档次。
  
  “立功表现”应与“特别突出悔改表现”为同一档次。获得表扬奖励2次以上的可视为有“一般悔改表现”,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6个月;获得表扬奖励4次以上的可视为有“突出悔改表现”,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9个月;获得表扬奖励6次以上的可视为有“特别突出悔改表现”,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2个月。同等悔改表现档,每多1次表扬,提高幅度2个月。1次记功相当于2次表扬。交付执行时余刑在一年以下罪犯的“确有悔改表现”档次确定,由于刑期较短,所需行政奖励次数比照上述案件减半。
  
  2、获得改造积极分子的,在同等条件下提高减刑幅度。获得1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提高减刑幅度1至2个月,获得1次省级改造积极分子提高减刑幅度3至4个月。
  
  3、减刑时不满18周岁的罪犯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身体残疾、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减刑应当从宽,在同等条件下提高减刑幅度1至3个月。过失犯罪罪犯、未造成实际社会危害后果的罪犯、防卫或避险过当的罪犯减刑可以从宽,在同等条件下可以适当提高减刑幅度1至3个月。
  
  4、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涉黑犯、在监狱内又犯罪罪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及其他被限制假释的罪犯减刑应从严掌握,在第一次提请减刑时缩短减刑幅度3至6个月,在以后的减刑中逐次缩短减刑幅度。主犯、二次以上被判刑的罪犯、因余漏罪被加刑的罪犯、缓刑执行期间又犯罪的罪犯等减刑应从严掌握,在第一次提请减刑时缩短减刑幅度1至3个月,在以后的减刑中不再缩短减刑幅度。
  
  (二)“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此情况一般一次减刑可以超过1年,但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具体减刑幅度采取“立功、重大立功与确有悔改表现相结合,综合考量”的办法确定。
  
  1、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在有立功表现的基础上,根据确有悔改表现的不同档次,一般一次可以减刑1年至1年零6个月。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根据重大立功表现程度不同,一般一次可以减刑1年零3个月至1年零9个月。
  
  3、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在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基础上,根据确有悔改表现的不同档次,一般可以减刑1年零6个月至2年。
  
  4、立功表现与重大立功表现同时具备的,以重大立功表现为准,再具体确定减刑幅度,一般可以减刑1年零9个月至2年。
  
  综合上文的介绍,我们对十年刑期最多减刑几年已经有所了解了,即使可以对罪犯进行减刑,但减刑之后也会有一个最低服刑年限的要求,因此,要是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话,此时一般最少要服刑5年,换言之最多只能减刑5年。
  
  


·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犯罪虽然在我国属于行为犯,但此时也是需要有实际的绑架行为之后,才能进行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其实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若绑架犯罪不成立,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罪既遂与未...


·诈骗属于自诉刑事案件么
      诈骗属于自诉刑事案件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典型的公诉类案件,并不属于法律允许的自诉类案件。故,一旦发现存在诈骗行为,可直接向案发地公安报案,公安一经查实,则会予以...


·卖淫嫖娼属于什么类的犯罪?
      卖淫嫖娼属于什么类的犯罪?现行的法律中卖淫不属于犯罪,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拒执罪网上追逃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拒执罪网上追逃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


·关于拒执罪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关于拒执罪诉讼程序是什么 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


·哪些是犯罪预备的类型?
      哪些是犯罪预备的类型? 一、哪些是犯罪预备的类型 犯罪预备的类型: 1、为犯罪准备工具。 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手、适用的工具。如为杀人而购买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为盗窃准备撬压工具、攀登工具等,为投毒购买毒药等均属...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明知他人在实施犯罪的,还提供了帮助的话,那么此时往往会认定为帮助犯。但如果是协助他人组织卖淫的话,则此时会单独认定为一罪,即协助组织卖淫罪。既然构成了刑事犯罪,肯定就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助组...


·一、醉驾法院可以判不拘役么?
      一、醉驾法院可以判不拘役么? 醉驾法院可以判不拘役,醉驾拘役可以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一条: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


·暴力要账判刑多久
      合法债务受法律保护,但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的,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渠道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如果债权人以此为由,私闯他人民宅或者有寻衅滋事行为的,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


·刑事案件拘留期间算坐牢吗?
      刑事案件拘留期间算坐牢吗? 拘留是不同于坐牢的。 拘留所的时间并不会算在坐牢时间里,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