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要哪些东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除了要知道向哪个法院起诉外,同时也要清楚自己此时要准备哪些东西才行,否则的话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也是会对其不利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要哪些东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证据的提供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齐全的话,要么会导致法院不受理案件,那么最终做出的判决结果会对当事人不利。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
      夫妻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


·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怎样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小到学生被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大到社会上的一些犯罪分子所犯下的敲诈勒索罪。那么,敲诈勒索的对象能否是家人?敲诈勒索罪应该如何界定?在下文中将进行介绍。 一、敲诈勒索罪的对象能否是家人?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对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与他人恶意串通,以自己被...


·一般离婚立案后多久开庭时间
      一般离婚立案后多久开庭时间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庭时间。但是审理期限是受到3-6个月的法律限制的。总的来说,法院立案后,需要分案、排期,再有举证期限,开庭。正...


·一、离婚财产纠纷再审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纠纷再审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纠纷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的法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形式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形式有哪些? 1、非婚生子女认领形式之一:自愿认领 自愿认领是指生父自愿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自愿认领可因生父明示的意思表示或抚养的事实而产生。 自愿认领一般要求以一定的方式进行,为要式行为。如《日本民法典》规定,须向户籍部门申报认领;如...


·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都有哪些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分割财产,而此时对于夫妻财产还要严格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其中只能对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要求进行分割。那具体说到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上面,您知道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婚姻法采纳了约定财产制,我国婚姻法...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要给多少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要给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也可以立遗嘱,如果这个独子(女)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有人在世的话,一旦父母死在四老前面,四老就可能和这个孩子争夺遗产。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注】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


·新婚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不断的更新,生活中出现的一些事情导致了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破裂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离婚便成了他们解决婚姻关系破裂的途径。离婚,就伴随着财产分配的问题,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新婚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新婚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


·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的条件 首先一点是,选定民政局办理离婚,这个民政局的选取必须是男女其中有一方的户口是这个民政局辖区内的常住户口。这就是我们通俗说的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个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所谓合法,就是是按照法律规定有办理结手续的,已经登记结婚的。比如说同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