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中很是常见,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要书写离婚起诉书,而对于离婚起诉书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书写,保证格式的正确性才能确保起诉成功,那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一般要起诉一方就需要写起诉状,离婚也不例外就需要书写离婚起诉书,在离婚起诉书中要体现双反的基本信息,以及家庭成员状况,主要是孩子的状况,同时也要说明出两个人的财产情况,保证在解决离婚问题纠纷上法院能够公平判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彩礼要退吗?
      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彩礼要退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富豪夫妻如果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才是最合理,具体如下: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涉外婚姻抚养费减少的条件有哪些
      涉外离婚中也会有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产生,而在解决上面,其实是与国内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一样的。此时,涉外抚养费数额也是能够减少的,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抚养费减少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外婚姻抚养费减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以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什么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所以我国食品局的工作任务其实非常繁重。管理好食品安全并且对这些食品各个环节进行检测,对那些不符合国家食品检验标准的全部都要依法严厉处置,其中还包括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下面我们给您介...


·虽然正常人的人生会经历结婚生子这一过程
      虽然正常人的人生会经历结婚生子这一过程,但是也有些人例外。如果尚未结婚登记就生育子女,我们将这类子女称为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不可避免的就要考虑学籍、医保等问题。那么,在我国给小孩办医保卡非要结婚证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以下为报销需要材料: (一)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


·离婚后生孩子户口怎么登记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表现形式有哪些
      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采取了哪种方式,要是可以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并且因此导致了夫妻最终离婚的话,则此时就是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而现实中就需要对离婚过错方作出认定,那具体而言离婚过错方的认定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婚姻法》...


·农村小孩的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居民要是有离婚打算的话,可能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面比较复杂一些,但此时要是有未成年的小孩,同样也是要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安排的。这种情况下自然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那农村小孩的抚养费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小孩的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


·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
      婚姻之所以会无效,是因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而在婚姻无效期间,当事人可能会有财产,甚至子女。那要是婚姻被认定为无效了,此时该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 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由于起诉离婚就是打离婚官司,因此要是对方不到场的话,其实也就意味着在开庭的时候,对方是没有出庭的。这种情况下,对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就比较麻烦,但法官不会因此就不对案件作出判决。那到底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到场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哪国法律?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是怎么样的?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