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嫌犯罪的,但如果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也会受到刑法的制裁。可是,很多人对交通事故的量刑问题不太清楚。那么,交通事故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相关知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 、 《内河避碰规则》 、《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 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 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应根据造成的后果确定,一般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交通事故的相关律师。
  
  


·车祸导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
      车祸导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 一、车祸导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赔偿以下项目: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


·申请再审要交纳诉讼费用吗
      申请再审要交纳诉讼费用吗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之一,行为人如果触犯了这一条文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一定的人身自由刑。那么,江阴醉驾进去关在哪里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羁押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的相关知识。 一、江阴醉驾关押地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


·交通轻微人伤赔10万合理吗?
      交通轻微人伤赔10万合理吗?交通轻微人伤赔10万是合理的。轻微伤的赔偿标准是没有最高限额的。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根据上面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要求赔偿,无理要求可以...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方约...


·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在住院治疗期间,可能需要由专人对伤者进行生活上的护理,由此在日后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护理费的赔偿。那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


·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开发企业参差不齐,延期交房并非新鲜事,甚至成为了一种业界常态。而就赔偿违约金问题,大多的结果是开发企业手握主动权,要么不赔,要么是拿一段时期的物业费相抵。那么,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此时想要退房的话,延期交房如何退房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 首先,在签订合同...


·车祸工伤认定赔偿的标准?
      车祸工伤认定赔偿的标准有哪些(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这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法》规定出资可以以实物、货币或只是、知识产权等作为资本,但是实物是指有价值的可控的有形的主体,现实生活中,以房屋作为出资资本的较多。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股权转让以房屋出资,那么应不应...


·一般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多少
      一般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具体可以律师进行协商,可浮动: (一)计件收费 第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