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离婚证样本是什么颜色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结婚以及离婚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之后,才能算是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证时,需要按照既定的样本制定离婚证,北京也不例外,北京离婚证样本是什么颜色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北京离婚证样本是什么颜色的?
  
  新结婚证、离婚证的封皮封底颜色均为紫红色,一改以往结婚证大红色、离婚证绿色的格调。传统观念上,人们总觉得离婚不是好事,证书颜色就是这一种观念的体现。而新结婚证、离婚证统一为紫色,则体现了“新人新家美好祝福、好合好散各找幸福”的人文关怀观念。两人结婚是一种幸福,两人不适合生活在一起,离婚去寻找各自的幸福,同样是一种幸福。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以下的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三、办离婚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四、离婚证的领取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五、港、澳、台居民应提交的材料
  
  1、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制定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都是可以拿到离婚证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当事人需要确定自己是否满足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继而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机构办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因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好而导致分居的,分期时间持续为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因分居两年以上而导致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中将会有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各自获得的财产,那么因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因分居...


·国家赔偿法2023赔偿金都有哪些规定?
      在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或者是案件审理人员个人职业操守的不够,会造成有冤假错案的发生,近年来我国也一直在进行这一类案件的审理。如果确定是错判,国家是需要给予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都有哪些规定? 2018国家赔偿新标...


·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即便随着最近二胎政策的出台,仍然有许多不按标准超生超育的家长们,当遇见这样的事,并且这对父母刚好是上海市市民时,就需要当事人走相应程序去依法缴纳相关社会抚养费的金额,因此我们给您详细解释一下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收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社...


·最高院关于离婚协议抚养权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离婚协议抚养权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只带自己的户口本页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
      只带自己的户口本页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 自己的户口本页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


·一、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一、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


·一、二婚夫妻如何处理财产问题?
      一、二婚夫妻如何处理财产问题?一再婚夫妻财产分配原则: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


·一、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需要满足能证明购买保险的钱是并非是共同财产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


·没判刑看守所转拘留所会通知家人吗?
      没判刑看守所转拘留所会通知家人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


·怎么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产生了纠纷后肯定就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又是如何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在离婚诉讼中掌握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技巧非常重要,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根据当事人列举的证据,从有利于...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一般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二是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三是医院的伤情报告;四是证人、证言;五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家暴受害者可收集这些证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