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农村房产分割,离婚农村房产如何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管是城镇居民离婚还是农村居民离婚,房产分割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重点、难点,关于离婚农村房产分割问题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具体的内容,请各位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那么农村房屋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
  
  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四、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五、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六、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
  
  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对各方应得的房产份额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是先对其他财产先行分割,对于房产的分割,让有关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夫妻离婚对房产的分割向来都是一个大问题,而在对农村房屋进行分割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毕竟农村房屋的性质是与城镇方面性质是不同的。要是你是遇到了这方面问题,建议您先去咨询一下网站的专业律师,确定房产的归属、当事人权利以及详细的分割情况等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 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房屋抵押反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 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房屋抵押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1、从本质上讲,反担...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存在违法的,或者造假的情况则需要追究相关违约的责任,《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夫妻离婚房析产过户费用是多少?
      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会遇到房产的分割过户问题。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析产过户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房析产过户费用是多少?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家析产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2、尽...


·房屋放弃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是多少
      房屋放弃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是多少 一、房屋放弃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是多少 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公证费。 直系亲属继承是免除继承过户税费的,只有几百元手续费。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 二、公证处一般怎么收费 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


·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归谁所有
      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归谁所有1、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婚房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2、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


·一、在离婚不分割房产行吗?
      一、在离婚不分割房产行吗?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二、婚前买房注意事项1、婚前买房婚后卖了再买房 留存证据避免变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买了房,若婚后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


·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由于过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房屋所有权关系也比较明晰,因此在继承房屋时,往往不办理手续。但实质上,房产继承引起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因此,同房产买卖一样,房产继承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那么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办理房产继...


·父母婚前买的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父母婚前买的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当离婚时发生房产纠纷,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如一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还是双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的实际,以及产权人登记在一方还是另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进行审理。如果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只会把房产判给归哪一方居...


·回迁房几年下房本,购买时有哪些风险?
      说到回迁房相信您还是比较的熟悉的,有一点类似于您都了解的拆迁安置房,但是和拆迁安置房相比,回迁房有着自己独特的有点,那就是回迁房是可以拿到相应的房产证的,但是回迁房想要拿到房产证的话比商品房要麻烦一些,要等的时间长一些,那么回迁房几年下房本,购买时有哪些风险? 一、回迁房几年下房...


·有的人进行房屋租赁的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
      有的人进行房屋租赁的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但实践中大部分的人都是不会办理的。那从法律上面讲,究竟房屋租赁是否需要登记呢?而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有需要哪些条件?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是否需要登记 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


·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
      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全款房加名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