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是件对孩子影响巨大的事,一般人分不清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含义,认为它们是一样的,其实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它们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权利,虽然容易混淆,总的来说孩子监护权的范围要更大一些,只是您更重视的是孩子抚养权。那么,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是什么?又有哪些不同?本文将会您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是什么?
  1、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在争取孩子抚养费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说,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责任。2、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另外,《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二、离婚小孩抚养权和监护权区别?
  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委托自己的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代行监护,如果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个性发展的因素,这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等的存在和实施。抚养权变更之诉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管辖的规定,一般实践中直接适用了原告就被告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中,突然出现了这样的规定: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总结全文,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对于离婚父母任何一方来说都非常重要,孩子监护权不但亲生父母亲可以有,孩子直系亲属、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等都有可以通过法庭获得孩子的监护权;而孩子抚养权除了可以由孩子直系亲属获得外,只能属于孩子于亲生父母亲。若对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的问题还不了解,可咨询律师。
  
  
  


·离婚后再登记要带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登记要带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


·婚后与人生小孩算重婚吗?
      婚后与人生小孩算重婚吗?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生育了子女的话,这样的行为并不一定就会属于重婚罪。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资料?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及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财产线索、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有效的担保手续,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实物不动产或所有权材料。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


·诉讼离婚一审被告不同意离婚吗?
      许多时候,离婚并不是由双方共同决定 的,当一方认为这段婚姻已经无法继续走下去,会单方面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则有可能不愿放弃,导致双方无法协商离婚而只能选择起诉离婚。那诉讼离婚一审被告不同意离婚吗?下面由我们通过以下内容为您作一个简单介绍。 一、诉讼离婚一审被告不同意能离婚吗? ...


·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 重婚罪虽然属于自诉案件,但不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可以受理的,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不受理的情况,那么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 受害人或配偶可以自...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一、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保障,只要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共同协商,并且签字属于有效的。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然要是夫妻本身结婚时间尚短,也不存在什么共同财产的话,那自然就不需要分割财产。那通常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财产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


·结婚多少年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通常来讲是直到孩子18周岁,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具体支付的范围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还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关于抚养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支付数额...


·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的一般都会中止审理,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