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具备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您都知道现在离婚是比较简单的,虽然说离婚的手续比较简单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需要考虑许多问题,比如说离婚财产的分割的事项,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具备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为什么会需要那么久呢?这就有关起诉离婚的程序了。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首先离婚的前提肯定是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其次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最后如果是进行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够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如果您还有什么困惑建议咨询律师。
  
  


·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一、在结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


·离婚案件能否处理家庭共有财产
      离婚案件能否处理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案件不能处理家庭共有财产,只能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


·拘留一般是多少天 家人被拘留了怎么办
      我国的拘留其实有很多分类的,最常见的就包括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不同的拘留性质不同,自然实际的天数要求也是存在差异的。那究竟在我国拘留一般是多少天呢?我们将区分不同的情况,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家人被拘留了怎么办 首先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拘留,在我国主要...


·男人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在闪婚闪离的年轻人有很多,所以导致婚姻的质量一直在下降,就会有很多女性抱怨老公出轨,在感情受到伤害的老公出轨的女性来说就更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那么男人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怎么搜集男人出轨的证据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 、《民法典》(2021年1月1...


·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后,我们会收到一个收据。但是许多人没有收到
      在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后,我们会收到一个收据。但是许多人没有收到票据,并不知道收据是什么样子的。而出现这种问题,其实就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抛开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的这些问题,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是什么。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是什么?社会抚...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一、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也是均等分割。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财产怎么处理?第三方财产与夫妻分割财产无关,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分割,但是如果第三方财产涉及正在经营的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为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在分割的时候予以明确。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离婚诉讼中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的?
      随时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男女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变化,导致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在离婚诉讼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了。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对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的是如何规定的。 一、《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抚养孩子相信是任何夫妻在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并且说句实话,现在一个小孩的成长,作为小孩本人来说,如今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压力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基本上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


·生母确认抚养权的情况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有时候孩子会归父亲抚养。之后父亲再婚,由继母抚养孩子。当父亲因为意外身亡时,照顾孩子的重任就到了继母身上。这是,作为生母,往往会提出要回孩子抚养权。那么生母确认抚养权的情况是什么?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简单做个了解。 一、生母确认抚养权的情况是什么? 最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