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赞成离婚房产共有人除名的措施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国家的规定,夫妻双方有离婚的,需要由法律机构对于夫妻所共有的房屋财产进行审核,以便于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对夫妻的共有财产进行除名,或者说夫妻中的一方有意图将对方的名字从财产证明中出去,这种申请是可以法律接受的范围内的事,是对离婚后的财产合理分配的额具体的管控措施。那么赞成离婚房产共有人除名的措施吗。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办理离婚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标注有住房归哪一方所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析产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一方名字的房产证。 过户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这个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态度来进行裁决,作为法律机构的法律效力,对于离婚房产共有人除名,也是根据夫妻商量后来进行决定,法律机构肚饿做出过多的干涉,法律机构只能提出适当的法律的审核意见,除此之外,共有人除名的措施的确是杜绝过高的离婚率的现象。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第一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与受理,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


·公民在办理房子继承公证怎样办理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


·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农村房屋要什么条件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


·上海农村房屋买卖的特点
      现如今,上海作为一个集经济、交通、科技、工业、金融、贸易、会展和航运为一体的国际化大都市,房价更是自20世纪起就不断攀升并居高不下,同时,上海农村房屋买卖的纠纷也日益增加。因此,笔者将为您介绍一下这样一种民事合同与单纯的买卖合同究竟有什么区别,从而以便于您更好地解决纠纷。? 第一...


·一、店面房出租违约怎么写?
      一、店面房出租违约怎么写?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


·住房问题现在已经成了大家在生活当中必须要解决的头等大事,而且
      住房问题现在已经成了您在生活当中必须要解决的头等大事,而且因为我国的房价过高问题其实就引发了房地产市场各种各样的购房陷阱。有时候公民过于关注房子的价格,而忽视了房屋的质量和相关产权的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郑州市须水镇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 一、郑州市须水镇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


·租房定房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租房定房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在进行租房定房协议时,首先要明确你的主体身份,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 如果你是承租人,务必明确出租人的主体资格,是单位还是自然人,如果是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等,授权委托书等。 其次,要明确出租人有没有转租权。特别是出租情况较为复杂的物业。如果你...


·买房子首付最低要多少?
      买房子首付最低要多少?1、新房购买新房,采用商业贷款,最高可以贷款成交价的8成,首付款最低支付需要2成。如果你买100万元的房子,除去税费,首付要20万元。采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款60万元(前提是流水和收入证明够),那么首付款=(买房成交价-60)万元。2、二手房购买二手房,...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3是如何规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在城镇地区,房屋如果已经破旧不再适宜于人们居住,当地的行政机构可能会选择授权给当地的企业单位,让其将房屋进行拆迁重建,为了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立法机关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具体该如何理解此项规定呢? 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二手房产证过户要多久
      一、二手房产证过户要多久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